7名省部级官员宣判生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山西系列”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金道铭、申维辰、聂春玉、白云、令政策、杜善学、陈川平案均已宣判,7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相关系列案件已宣判22件25人。一审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544件1892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81人。加大对行贿行为打击力度,一审审结行贿犯罪案件107件,同比增长18.89%。同时,省高院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审理首名落网的“百名红通”在逃人员戴学民挪用公款案。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
积极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法保障企业家投资性权益,激发企业家创业热情。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商事案件199411件,审结163193件,同比分别下降2.75% 和0.72%。
省法院制定出台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意见,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共受理破产案件1583件,同比增长25.24%。落实“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政策要求,通过重整、和解程序积极挽救具有再生价值的企业232家,省内最大国有上市船企舜天船舶破产重整案等一批案件顺利审结。除此之外,省高院还积极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首次基于互惠原则承认外国法院的商事判决,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444件。
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809107件,审结678300件,同比分别增长16.22%和10.08%。
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惩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应对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及限购限贷政策引发的矛盾纠纷,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一审审结涉房地产纠纷案件18484件,标的金额51.38亿元。依法保护劳动者权利和企业用工权利,一审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3531件。及时出台指导意见,保障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改革的有效实施。积极推进少年家事审判体制机制试点改革工作,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婚姻家庭、扶养继承等案件120438件。与南京军事法院形成会议纪要,密切军地法院协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建立业务庭长到诉讼服务中心轮值制度,利用互联网登记立案104245件,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服务190794人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