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持人。今年是修改后的预算法实施的第三年,请问刘修文副主任,近年来在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提高审查监督实效方面全国人大做了哪些主要工作、取得了哪些重要进展?谢谢。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我做个简要回答。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修改后的预算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紧紧围绕贯彻实施好宪法、法律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我们自觉做好法定动作,认真落实规定动作,积极改进自选动作,确保预算审查监督落地有声,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归纳起来应该说有四个方面:
一、积极推进全面依法理财。主要是把落实预算法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作为我们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对照预算法的规定一条一条地落实,按照税收法定的要求,一项一项推进税收立法项目。同时我们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党中央交办的“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改革任务。前年,我们研究建立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新机制,去年的记者会上我也介绍过。去年,又研究建立了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总的看,预算法治和税收法定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我们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实效不断提高。比如,提交大会审查的预算与2014年之前相比,今年就增加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分地区分项目地转移支付预算以及大家非常关心的地方政府债务的限额和余额表等等。
二、全面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要是把推进财税改革作为我们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的抓手。我们主要是在研究和起草预算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中提出有关财税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人大预算决议中的有关要求。以此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比如深入开展了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改革等方面的专题调研,应该说财税改革呈现了快马加鞭的局面。比如,在大家非常关心的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方面,现在从债务限额的审批、发行、偿还、债券置换、预算管理到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都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制度和办法,可以说地方政府债务基本上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三、积极推进预算的公开透明。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主要把推进预算公开作为我们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我们坚持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应该说政府预算的公开在这两年取得了积极进展,比如中央现有119个预算部门,今年除了涉密的以外,104家都提请了全国人大审议,而且这些部门预算都将依法公开。在预算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方面,这些年也在不断地改进和规范。
四、积极推进民生改善和脱贫攻坚。主要是把推进这项工作作为我们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提、反复督,工作不断取得重要进展。比如我们积极推动和支持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在贫困县开展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请记者朋友们多关注、多了解,应该说在这方面为确保答应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最后我还想补充两点:一点是上述工作的开展,上述成就的取得,与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特别是财政部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应该给他们点一个大大的“赞”。另一点是我们工作中还有不足,我们要不断改进,加大工作力度,把政府的预算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效。
谢谢主持人,袁驷主任您好,近年来雾霾频发,全社会对环保问题高度关注,对人大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也寄予了很多期望。两年前在记者会上您说过,与其说是压力,不如说是动力。今年是本届全国人大环资委履职的最后一年,可否介绍一下几年来的工作情况,有哪些体会和感受给大家分享,谢谢。
谢谢您的提问。首先,我想说,我们最希望和大家分享的是蓝天白云。您提的这个问题,实话说,我事先还真琢磨过。环资委派给我这个任务后,我想可能会有您这样的问题,我想怎么来回答这个问题。我参与了本届常委会和环资委的工作,确实有不少体会和感受。概括起来可以是三句话,就是:以人民群众的期待为动力,以人民群众的关切为导向,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目标。
我想进一步说明的是这三句话的体会不只是对环资委,也是对整个常委会。从张德江委员长到各位副委员长,特别是联系我们环资委的陈昌智副委员长和沈跃跃副委员长,到环资委的主任委员、各位副主任委员,以及每一位委员,以及其他各个专门委员会,乃至整个常委会全体成员,都是这样的。我给大家读一下今年张德江委员长做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的三句话,这三句话是这么讲的:“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改善。”这三句话和我的三点体会是一一对应的,是完全一致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环资委也是按照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以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期望为动力、为鞭策,认真依法履职,扎实推进立法和监督工作。因为时间关系,我不想报一大堆的数字,举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我们说向污染全面宣战,有“三大战役”就是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本届环资委配合常委会全面修改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牵头起草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经列入了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这样在环境领域,不仅有了基础性、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法,还为环境保护的“三大战役”配齐了相应的专门法律作为武器和保障。我个人认为,这是本届常委会一个重要的成就。
在监督方面,常委会和环资委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工作导向,就是我前面的体会,以人民群众的关切为导向。比如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针对京津冀重污染区域,常委会领导沈跃跃副委员长亲自带队,连续五年,每年必去京津冀,做专题调研或执法检查。今年春节刚过,沈跃跃副委员长就带领环资委在北京市就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和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了调研。就是盯住了京津冀大气污染的这颗钉子,每年都盯,一直盯了五年。给大家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我也参加了。我们到一个城市执法检查,最后到了一个点,什么情况呢?一个燃煤供热厂准备淘汰了,就没有配套建设治污设施,同时也建好了一个燃气供热厂,可是由于各方面原因,燃气供热厂还不能运行,还得用老的燃煤供热,这样就会违规排放,按照修改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就得被罚款,这个数目还不是小数。他们请求我们执法检查组对他们的这种特殊情况免罚,环资委当场表示,当着人大执法检查组的面请求免罚,极为不妥,不可接受。最后沈跃跃副委员长说,像你们这种情况,不仅要罚,而且要重罚。第二年两会之后,沈跃跃副委员长又带着环资委去了这个城市,这个厂已经关闭了,冬天已经过去了,而且在媒体上也公布了。一冬天下来,依法罚了几千万。所以在监督上,我们是该亮剑就亮剑,该断腕就断腕。说向污染宣战像壮士断腕,不疼不行。
同时我们也深深知道,近年来环境质量尽管有所改善,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还是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本届环资委任期还有最后一年,我们会坚持不懈地继续努力工作,贵在行动,成在坚持,希望媒体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
谢谢主持人,关于人大的监督工作,我最关心的可能就是我们刚刚提到的人大的执法检查工作。我们知道,这两年人大关于执法检查是非常重视的,通常在人大执法检查当中会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或副委员长亲自带队去检查,而且挑选的监督对象往往也是老百姓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比如这两年我们监督过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道路交通安全这些问题。我们知道老百姓最关心的是监督的实效问题,我们人大的执法检查已经开展了那么多年了,我想问的是我们在延续传统做法的同时,我们还可以有什么更多的措施和创新来让我们人大的执法检查的监督更有实效?谢谢。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你讲到创新,我也谈谈自己的体会。人大的监督工作,我个人觉得,一方面要适应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但另一方面,法律的实施工作还要注重稳定性、连续性,所以创新还是要落脚到三中全会的决定中的一句话,叫“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还是应该落到“与时俱进”上。您讲到人大监督工作的效果、执法检查的实效,来年会有哪些新的做法。首先,从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上,人大执法检查检查什么?抓什么?怎么抓?思路上在张德江委员长的报告中有这么几句话,“人大监督要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什么叫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就是要坚持在党的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监督,再有要依法进行监督,人大是监督法律实施情况的,自己也得依法开展,要依法监督。
另外怎么样才能有效,要坚持问题导向,迎着问题而去,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在哪就搞什么方面的法律。再有,还是要贯彻监督与支持相结合的做法。为什么叫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人大的监督工作在整个法律实施的大工程中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一个环节,都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人大与“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来推进法律的实施,共同推进一些问题的解决。
人大的监督工作本身也有要逐步完善的过程。大家可能注意到了,在张德江委员长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专门讲到执法检查的六个环节,实际上关于执法检查在监督法中已经有了规定,但是结合这四、五年这一届的经验,张德江委员长把它总结提炼为六个环节,这就让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得更顺利了,也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完善了。
说到今年的执法检查怎么搞,我想会继续延续这两年比较有效的做法。像今天坐在台上的几位同志,都是参加过人大执法检查的领导、委员。在人大的执法检查过程中,张德江委员长这两年担任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组组长、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组长,委员长来担任抓一项具体的监督项目,这个力度大家可想而知。还有其他的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也都担任了相应的执法检查组的组长,负责一个方面的监督工作的项目,力度是很大的。
刚才说到为了保证监督工作实效,在方式方法上也会有更加创新性的做法。比如把立法和监督结合起来,统筹来安排、考虑。比如一个方面的监督项目、一个类型的监督项目,像刚才袁驷委员介绍的,环保方面的,既要监督检查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同时大气、水、固废、土壤等等,要形成一个系列,使跟踪监督、统筹安排、方式方法上更加综合、更加有效。怎么来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效果?我想概括起来有四句话:思路上更加明晰,制度上更加完善,力度上更加增强,方法上更加综合,我相信效果也会更加的明显。
谢谢主持人,刚才刘修文副主任您讲到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关于预算公开我们想继续追问一个问题。目前各级政府的预算公开是不是有了明确的范围?您刚才也讲到了今年中央部门的预算将会全部公开,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今年国务院报送全国人大审议的中央部门的预算草案的范围是什么?怎么界定的?部门的数量和资金之类的您介绍一下详细情况。谢谢。
谢谢您的提问,谢谢您对这项工作的关注,您提了很多问题,我试着归纳一下回答。第一,各级预算的公开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工作规范。为了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党中央的有关要求,去年2月份中办国办发了一个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的意见》,主要内容是要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要求扩大预算公开的范围、细化预算公开的内容、规范预算公开的形式、加大预算公开的力度。这个通知已经公开了,在网上可以查到,我就不多说了。
第二,扩大报送全国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范围已经明确。去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推动下,财政部研究提出了工作方案,从今年开始,今后报送全国人大审议的中央预算部门是119家,还有一类是财政管理的其他预算单位39家,这些单位将根据改革的进展情况分别列入相关部门预算或者是不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管理。
第三,今年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部分预算,除了涉密的部门外, 104家全部都提请审议。这104家预算涉及到资金的规模,占中央本级公共一般预算的60%,这个比重比去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这些中央部门预算将全部依法公开。第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督促加快改革的步伐,确保预算法有关规定和中央有关要求能够落到实处,谢谢。
谢谢主持人。我们知道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职权,但是在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中,似乎对政府的监督力度要大一点,对两院的监督似乎在观感上相对弱一些,所以请问我们对最高法、最高检的日常监督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我国人大对于“一府两院”的监督跟西方所谓的一些监督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因为“两高”的工作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关系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的方式大体上有这么几种:一是每年3月都会听取和审议一年一度的“两高”工作报告。二是每年10月,“两高”都会在常委会上作专项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工作机构之间都会商量,但最终是由常委会决定的。近几年,“两高”做的报告,比如反贪污贿赂、取保候审、假释等刑罚执行,司法公开、侦查监督等等,这些都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三是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四是依据监督法还可以开展询问和质询。质询在我印象中,对“两高”还没有开展过,但询问是大量的。因为在大会或者是常委会审议“两高”的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时,“两高”都会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五是专题调研。讲到监督,我还想说一点,“两高”的工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要依法行使职权,而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至于你问到的,人大的监督和西方国家的监督有什么不同,西方国家之间对司法监督的具体做法也有不同,但从根本上说,他们实行的是三权分立,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坚持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的回答就到这里。
谢谢主持人,一直以来,楼市上涨幅度较大,民众普遍反映买不起房,多年以来住建部等各个部门推出的一系列政策似乎一直在助长房价的抬升,请问全国人大,在各部门应对民生问题出台的政策时,我们如何保障监督的实际效果?谢谢
刚刚王胜明副主任委员已经回答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你的问题是从楼市谈起,实际谈的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加强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我从财经委的角度谈一下,财经委联系国务院多个部门,主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经济工作进行监督。
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国人大的监督要依法按程序进行,应该说这些年来,我们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提高和增强监督实效,一直在不断研究、探讨和改进。前天张德江委员长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已经对一年来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进行了很好的总结。从财经委员会来说,去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两家组成了联合调研组,围绕着财经工作监督的“两个决定”,一个是《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一个是《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这两个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9年和2000年制定的,现在实行已经十六七年了。有些规定对这些年来促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有些规定已经与现实情况不完全适应。所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去年我们到了1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行调研,系统地总结这些年来地方人大在加强改进监督工作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同时,也召开了很多座谈会,与专家学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一起研究。去年年底,我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修改两个决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