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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因溃坝事故向1.8万灾民赔款1.9亿

2012-11-07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紫金矿业 

昨日下午,广东省司法厅向媒体通报了“9·21信宜紫金矿难”民事索赔系列案,通过76名广东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律师团帮助下,18000多名受灾群众最终获得赔偿共计人民币1.976亿元。据悉,这是广东省乃至全国目前为止最大的一次法律援助行动,案件数量之多,涉及灾民范围之广,为建国以来所罕见。开创了国内以诉讼手段解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赔偿的先河,成为国内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盛赞律师团案件办得漂亮,值得表扬。

律师团无偿替灾民索赔

2010年9月21日,台风“凡亚比”带来的大暴雨席卷广东大部分地区。上午9时,位于信宜市钱排镇达垌村后面的信宜紫金矿业银岩锡矿尾矿库大坝突然崩塌,泥流倾泻。溃坝给信宜市钱排镇带来的人员财产损失是致命的,共造成22人死亡,523户房屋全部倒塌、815户房屋受损,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大量公共设施以及农田、农作物严重损毁,受灾面涉及8个村委会80多个自然村18000多人。在这个不到6万人的乡镇,就有三分之一的村民遭受灾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5亿元。

“9·21溃坝事故”发生后,省司法厅立即牵头茂名市、信宜司法局,迅速从茂名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事务所、市区10个律师事务所以及信宜市抽调了51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成立了“9·21溃坝事故”灾区法援律师团。同时,向社会发出号召律师参加法律援助行动的消息。

从2010年10月起,茂名、信宜两地法援律师便开始配合钱排镇政府及信宜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准备证据材料。法援律师团分成五个小组开展工作,一户一户进行登记、取证,确定原告的损失数额,并固定了初始证据。

10吨证据材料诉讼历时两年

18000多名受灾群众,2497宗案件,3.4亿元索赔金额,超过10吨的证据材料,数百场次调解,9·21律师团奋战了两年零一个月。2011年4月8日至11日,为了确保损失数据更详实、全面,律师团成员20人共8次进驻钱排镇灾区,走访了达垌、双合、白马、钱排等8个村委近80个自然村,核查了290多户村民的受灾资料,并对580多户受灾情况登记进行了细化,核查房屋、财物损失情况及权属关系。

经过几个月的奋战,法援律师团帮助灾民向信宜法院提起索赔诉讼2497宗,索偿标的总额达3.4亿元。开创了国内以诉讼手段解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善后赔偿的先河,成为国内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系列案件。

律师团工作获表扬

记者日前在省司法厅了解到,省委省政府已获准司法厅关于对在“9·21”系列案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全体律师、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的建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盛赞律师团案件办得漂亮,值得表扬。

诉讼经过

“溃坝是天灾”遭驳 首宗5人获赔318万

2011年7月11日,首批5宗生命纠纷权案件在信宜市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合并开庭审理,历时5天。5名遇难者家属以侵犯生命权,要求信宜宝源公司、信宜紫金公司、紫金矿业集团等7名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抚养费合计约326万元。

庭审中,信宜紫金公司和紫金矿业集团辩解称“溃坝是天灾”,《调查报告》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并对紫金矿业集团需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予以否认。对此,早已做好应对准备的法援律师团成员指出,紫金公司在尾矿库排水井施工过程中擅自抬高进水口标高2.597米以及没有落实尾矿库运行管理安全责任是尾矿库溃坝的直接原因。

12月27日上午,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该案。最后,被告方主动提出调解,与5宗死亡类案件的原告达成调解协议,赔偿318万元。

追加水电站被告 15灾民获赔949万

今年1月4日,15宗死亡类案件开庭。因涉及到在溃坝下游的石花地水电站应否承担责任的问题,追加了石花地水电站及其合伙人作为被告,被告人数增加到了28个,案件更加错综复杂。律师团讨论总结当天开庭情况,研究对策,调整分工。最后,律师团用证据击碎谎言,让信宜紫金和紫金集团看到了自己无法逃避的法律责任,并最终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在法援律师团的帮助下,灾民再次获得总计约949万多元的赔款。

达成一揽子协议 灾民获赔1.976亿

2012年9月12日,经过律师团经过10多次修改完善,紫金公司与受灾民代表、政府代表就理赔协议的具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一揽子”财产损害理赔协议。赔偿灾民个人财产损失1.85亿元,赔偿公共财产损失0.58亿元,紫金公司另行承担法院诉讼费用200万元,理赔金额总计2.45亿元,灾民共得到1.976亿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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