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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明起对欧日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

2012-11-08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反倾销税  无缝钢管  不锈钢  商务部 

11月8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8日发布公告,公布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英文名称:CertainHigh-performanceStainlessSteelSeamlessTubes)反倾销案终裁结果,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上述产品征收9.2%至14.4%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公告说,经过调查,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鉴此,商务部决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于2011年9月8日对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于2012年5月8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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