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近年,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步伐加快。去年出台煤炭电力价格综合调控方案和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2012年又相继出台规范特定能源类产品价格的政府文件,例如《天然气利用政策》,以及明年有望出台的煤价并轨制度。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资源性产品关系到国民经济运行的诸多重要部门。比如电力、汽车等行业,改革总体方向应是市场化。短期来看,资源性产品价格可能造成消费终端价格上涨;长期来看,真正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体系有利于保护稀缺资源。此外它还认为,目前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时机较好,居民消费价格较低,CPI同比增长幅度约在2%左右,煤炭等资源价格较低,相对温和的物价水平为改革预留了较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