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五年,新《天然气利用政策》(下称《政策》)近日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在天然气供应和消费快速增长的大背景下,此次《政策》目标突出“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并延续原政策路径,继续从消费侧着手引导天然气资源高效利用,坚持“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和“量入为出”的基本原则。
保民生优先利用范围扩大
在不久前召开的2012年全国天然气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指出,“强化需求侧管理,采取压减可中断用户、推广错峰避峰、合理控制供暖温度等措施,有效削减高峰用量”,要求“按照新修订的《天然气利用政策》明确保供序列,把确保居民生活用气放在首位。”
在2007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天然气利用政策》中,首次确立了天然气消费侧管理的思路,划分了优先、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天然气利用范围,坚持区别对待、节约优先原则。相比前次划分,此次新政显著扩大了天然气优先利用的范围,从之前的4项扩大为12项。
新加入优先类的项目包括:建材、机电、轻纺、石化、冶金等工业领域中可中断的用户;作为可中断用户的天然气制氢项目;在内河、湖泊和沿海航运的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船舶;城镇中具有应急和调峰功能的天然气储存设施、煤层气发电项目等等。
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刘毅军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当前我国天然气调峰设施严重不足,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发展可中断、可转换的天然气用户,新建进口LNG接收设施可以在天然气调峰方面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除新添加的项目外,《政策》还对已有的优先类项目如公共服务设施类和天然气汽车类作了更细致的注释。如注明天然气汽车(尤其是双燃料及液化天然气汽车),包括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载客汽车、环卫车和载货汽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
市场研究机构的调研已经发现,国内车船交通领域LNG的消费量正在快速增加。安迅思息旺能源10月份发布的《2012年加气站调研报告》显示:2011年5月,中国LNG的加气站还仅有100座,而到了2012年10月,加气站已经迅速扩张到385座,预计到2013年有望到达932座。
“2012年液化天然气的产能迅速扩张,导致局部地区液化天然气出现季节性过剩的现象。拓展下游终端市场无疑是解决资源过剩的唯一办法。而在下游领域中,车船用市场的前景最大。目前车用市场占整体LNG消费量的25%左右,而到2015年,我们预计整个消费比例能达到65%左右。”安迅思息旺能源燃气信息经理黄庆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
此外,《政策》规定的禁止类项目基本保持不变,包括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新建或扩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及甲醇生产下游产品装置;以天然气代煤制甲醇项目三类。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天然气利用优先顺序加强需求侧管理,鼓励优先类、支持允许类天然气利用项目发展,对限制类项目的核准和审批要从严把握,列入禁止类的利用项目不予安排气量。”
保发展重申市场化改革方向
刘毅军教授指出,2007年《天然气利用政策》出台的背景是天然气供应比较紧张,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手段不完善,国家必须通过行政手段,量入为出,进行天然气需求侧的排序,提高天然气使用效率。现在天然气供应大幅增加,而且下一步煤层气、煤制气和非常规气都将提高了整体的天然气保供能力。与此同时,国家层面碳减排的承诺和地方改善生态环境的压力都要求增加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
“尽管这五年天然气市场发展迅速,但现在单纯依靠市场手段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条件还不具备,这是这次政策出台的客观因素。”刘毅军表示,“但政府推动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在这次出台的政策中也有明确的体现”。
《政策》明确提出,要“完善价格机制。继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建立并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天然气用气量季节差异较大的地区,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支持天然气贸易机制创新。”
据了解,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已经开始在一些地方试行。
此外,《政策》将煤层气、煤制气和非常规气纳入鼓励范围,除把煤层气发电项目列入优先类发展之外,还提出“鼓励页岩气、煤层气(煤矿瓦斯)就近利用(用于民用、发电)和在符合国家商品天然气质量标准条件下就近接入管网或者加工成LNG、CNG外输”。
此次文件中没有出现2007年政策中原有的“明确禁止以大、中型气田所产天然气为原料建设LNG项目”的规定,据专家指出,这实际上也意在消除政策障碍,为未来大、中型气田开发利用非常规气的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