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近日发布了《关于落实新一轮促进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明确了江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2012年为1.3元/千瓦时、2013年为1.25元/千瓦时、2014年为1.2元/千瓦时、2015年为1.15元/千瓦时。江苏发改委还要求地方配套扶持光伏发电,改进电网服务,加强金融支持,以及积极争取金太阳项目。
江苏省一直是发展光伏产业的标杆省份,这次《实施办法》的出台也将刺激别的省份出台相应的光伏鼓励政策。我们看好该政策带来的其他省份的效仿效应,地方政府“救市”愿望明显强于国家层面,预计光伏行业将早于2014年复苏。
此次江苏省《实施办法》的出台除了落实国网的并网政策外,也有意地偏向了江苏省内光伏产品制造企业。
江苏省内的光伏设备产能占到国内总产能的一半左右,以无锡尚德、天合光能为首的一线光伏企业集结在江苏省内。
尽管江苏省在光伏设备制造方面独占鳌头,但并不是光伏发电应用大省。究其深层原因,其实跟其省内光照条件并不优越有关,光伏电站的经济效益最终由上网电价以及发电小时数决定。因此,进行优惠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成为发展江苏省光伏电站应用的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根据粗略测算,在1.15-1.3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刺激下,当年系统发电小时数能够达到1100小时,25年期的大型光伏电站内部收益率能达到10%左右,将极大地刺激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