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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总理第十七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全文)

2012-12-07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俄总理 

中国和俄罗斯6日共同发表中俄总理第十七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中俄总理第十七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应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德·阿·梅德韦杰夫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12年12月5日至6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正式访问。12月6日在莫斯科举行了中俄总理第十七次定期会晤。

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俄罗斯联邦总统弗·弗·普京举行了会见。

两国总理高度评价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对中俄关系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总结了双方合作成果和经验,就进一步扩大两国在政治、经贸、能源、科技、人文等领域合作以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双方强调,当前中俄关系取得重大进展。两国高层交往密切,双方在涉及对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等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彻底解决了边界问题,奠定了双边关系的坚实法律基础,各领域务实合作稳步快速发展,两国关系的社会基础极大巩固,在解决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协调行动。双方始终将发展相互关系作为本国外交的主要优先方向之一,相互视为主要合作伙伴。

双方表示,将积极致力于进一步深化平等信任的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扩大各领域务实合作,以促进中俄两国持续发展,为亚太地区和全球互利经济合作创造条件,维护地区及世界的和平、稳定、安全。

两国总理指出,在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形势波动的情况下,中俄经贸往来持续稳定发展。双方将不断优化贸易结构,加强投资合作,增进地方和边境地区间交流,扩大高科技和创新领域合作,推动两国企业界联系,以长期保持这一积极势头。

为充分挖掘务实合作潜力,双方商定重点加强以下领域合作:

——以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双边经贸合作,加强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的协调配合;

——增加双边贸易商品种类,相互扩大先进机电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出口,推动两国企业间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发挥支持出口的专门机构的作用;

——以大型合作项目为重点,将双边投资合作提升到全新的水平,细化落实《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的形式和方法,完善中俄投资促进会议机制,改善投资环境,加强相关信息交流;

——加紧制定和实施中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合作规划,为在俄罗斯境内开展木材深加工合作投资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建立中俄政府间经济现代化领域合作备忘录执行机制;

——继续协作落实民用飞机制造领域合作项目;

——支持双方企业按照商业原则在生产和加工铝方面开展合作;

——促进两国制药工业交流;

——推进农业合作,包括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农产品贸易,开展兽医和植物检疫领域合作;

——继续在直接投资和贷款等方面扩大使用本币;

——支持在新能源、节能、信息及通信技术、纳米产业、新材料、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与生态、农业技术、现代机器制造、生物技术等优先领域扩大科技合作;

——根据《2013年-2017年中俄航天合作大纲》开展航天合作,拓展和深化两国在该领域的长期双边合作,结合本国和平研究利用宇宙空间规划,特别关注研究及实施大项目合作的必要性。

两国总理高度评价双方能源合作成果,愿在天然气、石油、电力、煤炭、和平利用核能、能效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进一步开展全方位合作。

双方支持两国授权公司在天然气领域开展对话,以尽早启动俄罗斯向中国输送天然气,确保中俄原油管道长期、安全、稳定运营。双方愿扩大油气开采和加工领域的合作。

双方对签署修订后的煤炭领域合作路线图并尽快实施煤炭综合一体化开发等合作项目表示欢迎。双方满意地指出,俄罗斯对中国出口电量不断增长,支持研究进一步扩大电力合作,包括在俄境内修建电厂。

双方支持在统筹考虑的基础上,本着互利和照顾彼此利益的原则,在确保核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全面发展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合作。

双方宣布启动中俄地方领导人定期会晤机制,进一步扩大两国地方合作。双方表示要加大《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的实施力度,从重点和新增项目中确定地区合作首批优先投资项目。

双方重申将继续采取协调措施完善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共同推进发展欧洲-中国国际公路运输项目,开展东北亚陆海联运合作,努力增加中俄双边及经俄罗斯的过境运输量,积极探讨进一步发展双边民航关系。

双方强调应继续加强和扩大环保合作,进一步推进在跨界水体水质监测与保护、跨界自然保护区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防治和及时消除环境灾害后果等领域的合作。

两国总理对中俄人文领域合作迅速发展感到满意,批准实施中俄人文合作行动计划。

双方强调,扩大两国青年交流并实现其机制化和长期化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五年举办两国有代表性的青年团组参加的大型专题活动和体育活动。

双方高度评价并总结在中国举行的“俄罗斯旅游年”活动,愿密切协作,确保明年俄罗斯“中国旅游年”成功举办。

双方将加强在教育领域的合作,扩大留学人员规模,加强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办好国家年、语言年等主题年机制化项目。

支持和协助对方文化中心的运作,办好明年的“俄罗斯文化节”,加强地方合作,做好中共六大会址的修复和保护工作。

加强传染病防治、康复疗养、传统医学和灾害医学等领域的合作。

将鼓励双方选送影片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国际电影节,电影制片机构就共同感兴趣的题材合作拍片。

将继续加强档案领域合作,包括通过支持对两国历史和双边关系联合调研项目等途径。

两国总理相信,2011年开始的中俄国界第一次联合检查有助于确保边境地区稳定和进一步加强两国睦邻关系。双方商定于2013年上半年就签订中俄船只在黑瞎子岛(塔拉巴罗夫岛和博利绍伊乌苏里斯基岛)地区周围水域航行协定事开始进行正式谈判。

两国总理强调,在当前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中俄战略协作对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成员,双方将继续共同捍卫二战成果及战后秩序,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国际法基本准则,推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朝公正合理、平衡有序的方向发展,共同促进全球和地区安全与稳定、合作与发展。

双方重申,两国在广泛国际问题上持相同或相近立场,将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机构中,在西亚北非局势、伊朗核、阿富汗局势、朝鲜半岛核问题等迫切的国际问题上加强协调与配合。

双方愿在亚太地区密切协作,推动建立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加强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亚太地区国家间关系应坚持不结盟原则及国际法基本准则,坚持平等、开放和包容,坚持安全不可分割、以合作促安全、不得为维护自身安全损害他国利益。

中俄总理第十七次定期会晤期间签署了《中俄总理第十七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九次会晤纪要》、《1997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建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及其组织原则的协定〉的议定书》、《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纪要》、《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关于〈中俄人文合作行动计划〉的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民用航空器搜救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预防、阻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海洋生物资源的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中国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的议定书》及其他部门间和企业间合作文件。

双方同意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九次会晤取得的成果,重申上述双边合作机制重要,并且工作效率日益提高。

双方指出,中俄总理第十七次定期会晤在一贯友好、互信与合作的气氛中进行。双方对会晤成果表示满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商定,中俄总理第十八次定期会晤将于2013年在中国举行,具体日期将通过外交途径另行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

温家宝        德·阿·梅德韦杰夫

二0一二年十二月六日于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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