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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晓平解读2013年能源新政

2012-12-29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能源 

12月28日,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应邀接受中国新闻网“财富峰谈汇——能源专家解读2013年能源新政”的视频访谈。从2013年1月1日起,煤炭、燃气、成品油等能源领域将有一批新政集中实施。新政能否顺利实施?会对相关行业有什么影响?居民生活用电、用气价格会不会上涨?民营加油站促销力度和幅度是不是会出现减弱?韩晓平就这些问题畅谈了自己的观点与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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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新政

电价格联动——12月2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自明年起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

持续了十年之久的“市场煤”“计划电”终于宣告结束,市场呼吁已久的电煤联动终于开始推动。不过,业内人士同时表示,实行煤电联动后,日薄西山的煤炭价格有可能复制“黄金十年”的辉煌;但相反,一旦经济好转煤价上涨,电企必将涨价压力转嫁至下游,电价上涨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韩晓平观点:

煤价咸鱼翻身的可能性较小。现行煤价的低迷主要源自于国内的煤炭产能过剩。一方面,近些年,周边国家因为觊觎中国煤炭“黄金十年”的辉煌都竞相瞄准中国煤炭市场;另一方面,美国页岩气革命导致美国更倾向于将本土煤炭出口中国;最后,廉价天然气的兴起也开始逐步挤压煤炭市场。

这些因素的显现,其实是国内煤电价格改革的积极信号。煤价低位徘徊,给了煤电价格改革一个从容的温床。在这个阶段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政策,不会引起电价大规模上涨,从而减少政策变动所带来的社会成本。

至于煤电价格改革中电企所处位置也并不像外界想象的那样尴尬。电企之前的亏损主要来自于政策性亏损。如果国资委可以再考核方面要做一些调整,让各方面协调起来,让这些煤炭企业,发电企业轻装上阵,并按照新的体制发展,那么我们的体制就会逐渐走向良性化。

液体石油税——近日,国税总局发布新政:自2013年1月1日开始,“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此前,一些石油炼化企业将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油品变换名称,通过化工产品的名义对外销售以此避税,新政为打击避税行为应运而生。分析人士认为,此举会使两大集团垄断地位更牢固,而调和油市场和山东地炼等民营企业受影响较大,或带来市场大翻牌。

韩晓平观点:

在民众普遍的认知里会用每升油的价格衡量汽油性价比,但最科学的方法是用热量值评测。汽油有辛烷值,辛烷里的辛代表着8个碳,碳值决定着汽油的热量。一种汽油如果达到92%的热量值,那就是92#汽油,依次类推。一些民营加油站的油名不副实,他们的“92#汽油”达不到标准92#汽油的热量。所以,一些司机会发现,加同等量的汽油,国有油企的油会比民营油企的油更加耐用。民营油企在汽油中添加了一些其他物质,比如戊烷、芳烃,减少了成本,但同时油的纯度也降低了。

关于这一政策有可能带来垄断的说法并不绝对正确。国家正在逐步放开对民营企业的石油进口限制。虽然民营油企开始要承担赋税压力了,但逐步增加的燃料油进口配额,可以缓解民营油企的经营压力。与此同时,对民营油企征税也是促进竞争机制公平化的举措。征收液体石油税,并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坏。

中石化统销液化气——中石化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液化气全国统销。

继2010年末隶属于中石油的昆仑燃气启动液化气统销模式后,从明年1月1日起,中石化也将全面启动液化气全国统销,届时全国62.99%的液化气将被统销。分析认为,统销之后,国内液化气市场将形成中石油、中石化及地方炼油企业“三足鼎立”的局面,下游燃气公司也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韩晓平观点:

首先,中石化统销液化气是无可厚非的。目前国内液化气市场十分混乱,之前多家火锅店都发生了液化气爆炸事件,这是我国液化气的质量与规格得不到规范管理的结果。从液化气安全的角度出发,我国的液化气市场确实需要规范化管理。另一方面,中石化作为一个企业,液化气统销可以保证其公司利益不受到侵害。

在这些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当中,我们关心的不仅是价格,更重要的是质量。所以,大型企业统销液化气有可取的一面。但从另一个侧面出发,下游燃气公司生存空间可能会因此被被压缩。不过情况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两大石油公司虽然对液化气进行统一管理,但由于人力有限,他们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液化气的销售必须依靠下游企业完成。如果可以再液化气产业链中建立一个良性的机制,那么液化气的统销便可以即保证产品质量,又不阻碍民资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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