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门制改革,不能停留在“物理层面”上,需要有“化学反应”。
在新一轮机构改革正在推进之际,各方对机构改革的走向高度关注。在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于宁看来,大部门制改革是中国政府组织结构改革的未来趋势。
他介绍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力度较大的机构改革随着政府的换届每五年推进一次,行政体制改革是不断深化、渐进的过程,最终目标是建立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在于宁看来,大部门制改革,不能停留在“物理层面”上,需要有“化学反应”,要进行职能协调的有机融合。他认为,改革现在仍处于试点阶段,总的方向是,部门扩大的同时,也要简政放权,要从重审批转到重服务上。
于宁还强调,大的机构改革必然要带来改革的阵痛,改革的成本需要摊薄到被改革者的肩上,因此,在改革进入深水区后,改革“改革者”的思想观念要随之变化,要服从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大局。
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
《瞭望》:怎样认识新一轮大部门制改革的背景?
于宁:从国内看,目前我国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解决问题的难度越来越大,只有靠改革才能解决深层次的矛盾。
从国际环境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中国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排除各种干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还得依靠改革创新。
从政府自身来说,政府需要加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从维护政府公信力的角度讲,要公众相信政府,就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大部门制改革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与举措。
《瞭望》:结合新一轮大部门制改革的背景看,这一次的亮点和特点是什么?
于宁:大部门制改革是把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部门组合在一起。长远看,大部门制改革是权力范畴的延展和扩大,加强监管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强调权责一致。改革要设计好相应的配套服务,这是顶层设计不可或缺的内容。
大部门制改革还有另一层内涵,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建设,要实现富民强国的目标,需要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下的高效、统一、廉洁的政府。十七大提出,要坚定不移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加大机构整合的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机制。这是中央文件第一次提出大部门制这个概念。
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部门改革到现在,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
《瞭望》:能不能建立一个超脱部门利益的协调机构?
于宁:改革方案上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之前有一个流程,即中央编办去不同部委的党组协调,听取建议和意见。即使成立跨部门的改革协调机构,也不能靠命令行事。虽然中央文件下来后必须执行,但在此之前需充分听取党组意见。假如新成立一个班子来搞改革,恐怕连队伍都不清楚,也不熟悉相关的业务工作。理论上可以成立这样一个机构,但履职时会遇到问题。
新一轮大部门制改革要顺利进行,就必须继续沿着十七大、十八大指明的方向稳步前进。政府的价值在于监管有力、服务到位。社会组织和其他市场主体可以提供的服务,政府只需为其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监管,不必大包大揽。政府实现从管理到善治的转变,才能成为真正的服务型政府。
改革不能在原地转圈
《瞭望》:大部门制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应是什么?怎么去实现?
于宁:若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目标应是建立比较完善的行政体系和政府架构。
五年内的阶段性目标则包括:一是按照十八大精神,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二是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计。三是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四是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五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013年完成清理整顿。
具体到落实上则要求:第一,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落实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扎扎实实推进改革。第二,改革者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人员,都要深刻理解和领会改革的重要性,从思想上做好准备。第三,改革的推行应透明化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舆论对改革是一种有效的推进力量,因此应把改革公之于众,加强公众参与。
《瞭望》:如何改进以往大部门制改革内部权责不清的情况?
于宁:职能合并后,需要在技术层面理清各部之间的关系,大部门在组建过程中以及设计方案的过程中,要厘清职能边界。
我们还应看到改革带来的效益。改革会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通过改革,大大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自然会提升公民对政府的满意度。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必然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完善。
改革不能在原地转圈,一次重大的改革经过社会实践检验,一旦被证明是比较成功的,就应该用法律、法规等固定下来,不断延伸它的效果,让改革“改革者”享受改革的红利。这样才能降低成本,扎扎实实走下去,奔向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