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提房价“限涨令”:不得高于备案价
“国五条”细化政策3月1日出台至今,已过去两周时间,相关部门和地方的表态依然模糊。
3月13日,在北京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对于房价来讲,我们有一些结构性的政策,几年前就已经开始运用,比如说首付比例和专门针对房贷的利率,还有专门针对房地产的一些价格调整措施,这些措施还会继续使用,有的还会继续加大一定力度。”
周小川强调,这不是总量政策,而是结构性的信贷政策,可以通过这个来实现控制房价的目标。
这是央行高层关于房贷调控政策的最新表述。
眼下尚不清楚房贷调控会如何加力。多位受访开发商称,目前尚未感受到购房贷款及开发贷方面的政策变化。
深圳重提“限涨令”
除了中央部委层面,部分地方政府也在悄然落实“国五条”相关要求。
有媒体昨日报道称,深圳国土部门近日出台楼市“限涨令”,要求2013年深圳在售楼盘的月成交均价环比涨幅不能为正。报道称,该政策已闪电执行,一些市场成交价较高楼盘项目网签遭到国土部门的拒绝。
对此,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深圳市规土委)昨日回应称,该市并未出台新的“限涨令”,而是在近期房价出现异动的情况下,该市“两年来已实行的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的调控机制及时发挥了作用”。
据深圳市规土委称,2013年以来,深圳有多个高价位楼盘上市或即将上市,为避免全市房价过快上涨,该市沿用两年来的做法,运用调控机制,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一方面强化预售许可管理;另一方面,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备案价格销售,对其超过备案价格销售的,房地产信息系统会自动提醒企业调整售价,以符合备案价格的要求。
所谓预售许可管理,按“国五条”的表述,“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
当地某房企相关负责人称,“限涨令”两年前就有,这次只是作为对“国五条”的回应,重申了一下。
深圳某房企营销总监亦称,“限涨令”在2011年阶段性执行过,当时调控正处深度期,深圳房价没出现太大问题,后来也就不提了。这次中央出台“国五条”,深圳楼市也有回暖趋势,便“旧事重提”。这次并没有发文,而是采取各分局口头约谈开发商的方式进行,“约谈就是在这周一。”
“限涨”或波及土地市场
“这个政策让我们措手不及。”前述深圳某房企营销总监对“限涨令”的突然“重申”大倒苦水。
“这个政策出台得太突然,而且一出来就执行,毫无缓冲期。”该营销总监举例,2月是春节,楼盘成交就那么几套,房源价格毫无代表性,现在却要以其作为3月的定价参照。而且,开发商卖房,一般是先卖位置差的、价格低的,最后卖位置好的、户型大的,这是一般的规律,“这个政策一出来我们就没法操作了。”
前述深圳房企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说,“限涨令”出台后,房企在推盘时只好有选择地做一些高、中、低价房源的搭配。
深圳某房企总裁助理也说,开发商以后推盘,得先推高价房源,再推低价房源。同时新楼盘第一次入市时,把报价报高,再一次次地打折。
受访开发商普遍认为,“限涨令”短期内将形成较大冲击。前述深圳某房企营销总监称,“开发商只有推售出一批房源之后,才能再次推售,政策执行后,成交会放慢,会影响楼市供应量,供需矛盾会更加突出。”
他判断,如果这个政策严格执行,房价肯定是能控制得住的,但地方政府利益也会受到影响,所以政府可能会有一些调整、补救的做法。
“为什么拿地的时候不添加限制条件,卖房的时候却添加限制条件?”前述深圳房企总裁助理抱怨道,长期执行“限涨令”,会波及土地市场,地方政府撑不了多久。
可见的是,“国五条”发布后,部分城市土地市场降温明显。3月12日,武汉举行楼市新政策后的首次土地拍卖会,推出的6宗地虽均为中心城区优质地块,但开发商拿地热情并不高,既没有举牌竞价,也没有外地房企到场。6宗城中村地块最终全部被武汉本地房企以底价拍得,共拍得35.97亿元,最高楼面地价1918元/平方米。
中指院华中分院研究副总监李国政认为,此次土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房企对后市的预期。当前,不少购房者开始观望,开发商更加保守谨慎。
“类似措施多地已施行”
据深圳市规土委称,下一步,深圳将结合该市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同时,综合采取财税、金融、土地、市场监管等联动措施,继续执行限购政策,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
美联物业深圳公司董事总经理江少杰称,如果“限涨令”的组合拳真正实行,对深圳新房供应量比较大区域的房价会产生显著影响,“一些开发商会选择降价,一些开发商会选择等待。由于深圳的现房销售是不被纳入地方政府房价考核的,因此,一些实力较强、没有资金压力的开发商会等工程交付,再进行销售。”
据江少杰介绍,2011年深圳进行房价控制时,对每一个片区都出台了一个目标控制价格,要求各片区房价实现零增长。如今,所谓的“限涨令”将房价零增长细化到各楼盘,更加严格,“这样的做法不可能形成文字。”据他称,“限涨令”在2012年一度被搁置。
有分析人士预计,深圳重申“限涨令”,可能引发各地效仿。
按“国五条”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远洋地产行政总裁李明对港媒称,类似于“限涨令”这样的措施,在北京已实施超过两年。就其个人对政策的理解,中央政府是为了防止房价上升过快,才推出调控措施,未来数年房价保持个位数增长,与通胀率挂钩的升幅应是合理。
花旗集团最新发布的一份研报认为,中央今年对房地产的政策会维持收紧,但主要房企业绩要取得20%左右的温和增长应该不会太困难。该机构预计,房地产行业将于今年第二季出现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