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水利厅了解到,虽然青海人均拥有水量是中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5倍多,但水资源总量为629.3亿立方米,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2.2%,折射出青海省水资源的时空与区域分布不均,属于相对缺水地区。
青海省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和黑河等重要江河的发源地,素有“中华水塔”的美誉,既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又是国家水资源、水生态的战略要地。
据了解,青海省境内黄河流域水资源量为208.5亿立方米,可利用量为64.09至77.03亿立方米,而目前黄河流域分配给青海省的水资源量配额只有14.1亿立方米,这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很不不平衡,需要增加用水指标和提高用水效率。
青海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刘锡宁介绍,青海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与土地、自然资源、人口的分布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格局不相适应。一是水资源在季节上分布不均,汛期的来水量和农业灌溉用水量成反比;二是在地域上的分布极不平衡,长江流域、西南诸河、黄河流域人口稀少,水资源却很丰富。而黄河流域一级支流湟水河水资源只有全省的3.5%,人口却占全省的52%,耕地面积占全省52.3%,GDP占全省的67%。
据悉,青海省已制定完成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将以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为主要任务,为推动新青海建设提供水资源保障。
《意见》指出,到2015年,青海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37.15亿立方米以内;到2015年,青海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9;到2015年,长江、黄河、澜沧江、青海湖等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争取达到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