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20日公布《2012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中国198个地市级行政区4929个监测点显示,近六成地下水为“差”,其中16.8%监测点水质呈极差级。
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综合评价结果为水质呈优良级的监测点为580个,占全部监测点的11.8%;水质呈良好级的监测点为1348个,占27.3%;水质呈较好级的监测点为176个,占3.6%。
根据公报,全部监测点中,水质呈较差级的监测点为1999个,占40.6%;水质呈极差级的监测点为826个,占16.8%。主要超标组分为铁、锰、氟化物、“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铵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等,个别监测点存在重(类)金属项目超标现象。
公报称,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后,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省(自治区)已批准实施省级海岛保护规划,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海南等省级海岛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建立区域用岛和海域海岛衔接等管理制度,全国共批准了7个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
公报显示,中国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维持在较好水平,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中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4%,海洋沉积物质量良好。重点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养殖活动要求。海洋倾倒区环境状况总体稳定,未因倾倒活动产生明显影响。
公报指出,中国81%实施监测的河口、海湾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状况。
公报显示,2012年全国出让国有建设用地面积32.28万公顷,出让合同价款2.69万亿元,同比分别减少3.3%和14.7%。同年,全国批准建设用地61.52万公顷,其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42.91万公顷,耕地25.94万公顷,同比分别增长0.6%、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