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能源行业产品大典 与我互动 在线投稿
扫描关注能源界官方微信

滚动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宏观经济

国家发改委将对发债企业展开核查

2013-05-24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发改委  国家  核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对企业债券发行申请部分企业进行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为切实完善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工作,推进信用承诺制度建设,强化市场约束机制作用,规范企业债券发行申请企业行为,提高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对部分申请发债企业的专项核查。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核查针对的是归属于“从严审核类”和“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的发债申请企业。“加快和简化审核类”的发债申请企业不在此次核查范围内。

据悉,本次核查的重点内容包括:申请发债企业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情况、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指标真实性和合规性情况、担保有效性和合规性情况、以往发债资金使用情况、近两年到期债券偿还计划和资金来源安排、偿债保障措施落实情况、除债券和贷款以外的其他方式债务融资情况、信用评级情况、综合信用承诺制度落实情况等。核查突出了引导企业融资行为,强化了债券市场风险防范、转变监管部门职能、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等原则要求。

本次核查将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发债申请企业会同相关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按照程序规范、记录清晰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详细的自查报告;第二阶段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辖区内企业自查报告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核查工作,确认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并形成核查报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三阶段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方的责任。

《通知》明确,对今后新报送的发债申请,也须按照相关要求,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