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理李克强周三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缩小核准范围,取消和下放了分布式燃气发电等一批核准项目,放宽了部分外商投资准入条件。
会议并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将采取增加中央补助资金等方式,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包括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通过减少核准和行政审批事项,不仅使企业在更大程度上拥有投资‘拍板权’,把投资引向能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领域,又可让政府腾出更多精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好该管的事。”会议称。
会议表示,将缩小核准范围,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有自我调节和约束能力、可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符合结构调整方向、有利于防止产生新的过剩产能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将仍需由政府核准,但可通过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引导和调控的项目下放给地方,增强就近监管能力。
对已下放核准权的项目,相应调整相关前置审批权限,以提高效率;同时明确职责分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项目,行业管理部门核准需由中央层面管理的其他项目,做到权责一致。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75项行政审批事项。至此,新一届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达242项。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会议并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求适当增加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已建成保障房的配套设施建设,研究多渠道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加快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
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公开透明的公租房配租政策,充分运用租金杠杆强化准入退出管理。根据困难家庭不同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补贴。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各级政府的‘硬任务’,是必须向人民兑现的‘硬承诺’,也是促消费、调结构的有效举措。”会议称。
中国审计署此前发布对2012年保障房审计结果公告,有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人民币,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