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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竞争力与结构转型是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方式

2013-10-08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竞争力 

中国产业政策具有强烈干预市场与限制竞争的特征,这种具有强烈“扶大限小”特征的政策模式,挑选特定产业与特定企业给予种种优惠(补贴)政策的做法,严重扭曲企业竞争行为,导致企业具有强烈过度产能投资和规模扩张倾向。

2012年以来,由于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和国际市场持续疲弱,我国工业领域产能过剩问题更加突出。本轮产能过剩是国内增长阶段转换、世界经济深度调整与体制机制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具有全面性、长期性的特征。当前,部分行业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不仅使得行业自身面临转型升级困局,而且已经导致局部金融风险的逐步增加。

以往经验表明,采取强化新建项目审批、提高准入标准、严格准入管理、强制淘汰等管制方式,虽然能在短期内一定程度上缓解产能过剩,但是这种政策模式难以长期实施,也不能从根本上治理产能过剩。因而,正确认识产能过剩问题,准确把握本轮产能过剩的形成机理与特征,为化解、调整过剩产能创造良好的市场和制度环境,进而消除导致系统性产能过剩的体制机制扭曲,在现阶段尤为紧迫。

完善市场机制是根治体制性产能过剩之道

治理产能过剩的关键在于通过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市场制度,矫正导致系统性产能过剩的体制缺陷,并增进市场机能。具体而言,通过深化体制改革、体制创新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突破:

(1)加快要素市场改革,要把重要资源配置由政府主导让位于以市场为基础,让要素市场从政府的分割管理状态进入到市场化的、规范化的运作状态。重点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明晰土地产权,深化土地市场的改革,理顺土地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地方政府通过低价甚至零地价供地为企业提供补贴。

(2)进一步推动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硬化银行预算软约束,理顺地方政府与银行的关系,通过市场化手段提高企业投资中自有资金的比例,降低企业投资行为中的风险外部化行为;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使利率能真正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使投资者在信贷过程中承担真实的资金成本与风险成本。

(3)调整财税体制。特别是要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使财权与事权相对应,消除地方政府不当干预企业投资的强烈动机;推动地方财政透明化与民主化改革,使地方政府更着眼于社会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避免地方政府为企业投资提供财政补贴。

(4)改革现有的环境保护体制,保障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严格执行,防止地方政府牺牲环境竞争资本流入。同时,制定实施长期稳定和严格的环境政策,与治理产能过剩等产业政策目标相对独立,不能因为产能不过剩就不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

(5)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国有企业财务约束机制与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国有企业的退出机制;从国有企业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辅助调整基金,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出时(破产或被并购)职工的社会保障和安置;限制各级政府用财政资金为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提供救助;在竞争性行业,消除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的所有制与规模歧视,建立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调整产业政策取向

中国产业政策具有强烈干预市场与限制竞争的特征,这种具有强烈“扶大限小”特征的政策模式,挑选特定产业与特定企业给予种种优惠(补贴)政策的做法,严重扭曲企业竞争行为,导致企业具有强烈过度产能投资和规模扩张倾向。中国应放弃这种产业政策模式,在政策取向上应从“干预微观经济和限制竞争”转为“放松管制与维护公平竞争”,政策重点也应转到为制造业竞争力提升和结构转型创造良好的市场与制度环境。对于严重产能过剩行业而言,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与结构转型是化解和调整过剩产能的重要方式。具体而言,产业政策重点应转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从产业层面放松并逐渐取消对于微观经济的广泛干预和管制,扩大经济主体的自由度(尤其是进入、退出市场和自主投资的自由度);二是产业政策侧重点应从选择特定产业、特定企业进行扶持,以及通过行政管制方式提高集中度与打造大规模企业,转到对于企业研究开发与创新行为的普遍支持,对于提升劳动者技能与职业培训的普遍支持上;三是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四是产业政策应由 “生产者优先”(即优先考虑生产者利益、支持生产者) 转为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与“顾客驱动机制”,推动产品质量、产品功能与产品附加值的提升,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五是制定严格、长期稳定、可预期的环境政策,并严格执行。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中国产业政策取向是否能顺利调整,取决于产业政策程序及其体制基础是否能顺利实现调整。产业政策制定部门与执行部门两位一体的做法,使得政策部门习惯于本部门利益最大化,寻求最大化本部门干预市场与支配资源的权力;同时,不同部门不同的利益考量,往往又使得政策碎片化。组织上,必须把政策决策部门、政策质询部门与行政执行部门分开,政策决策部门的级别必须高于执行部门,便于在政策制定中协调各部委的不同意见。产业政策制定过程中,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开、透明政策讨论与意见征询程序,都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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