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凭借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电力原产地证明,广西电网公司出口越南的560万千瓦时电力,获得越南方面的零关税优惠。
来自中国质检总局的消息表明:这是中国签发的第一份出口电力优惠性原产地证明。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关税优惠范围从普通商品领域已经拓展到能源领域,中国—东盟能源合作将可以凭借着原产地证明进入“零关税”时代。
这批电力通过广西东兴-越南广宁芒街之间的送变电线路出口至越南,共560万千瓦时,货值近35万美元。按照越南对电力征收1%的关税计算,正常需缴纳3420多美元的关税,但凭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即可享受越方给予的零关税优惠,企业节省关税超过2万元。
来自广西电网公司调度中心的消息表明:广西电网已建成4回110千伏、3回220千伏对越送电通道,中越500千伏联网项目和与泰老缅等国的电力通道建设也在积极推进中;今后一段时间,广西电力还将持续出口至越南。
中国—东盟自贸区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FORM-E),是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协议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由出口成员方的政府机构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原产地证书属于区域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专用于证明中国—东盟自贸区产品享受自贸区优惠关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