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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借鉴淡马锡模式 组建若干国资运营公司

2013-11-18  来源:互联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为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方案”中,着重建言的淡马锡模式,在这次国资改革中得以延伸。根据11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我国将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淡马锡模式的成功

有业内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长期以来,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管理存在 “一管就死,不管就乱”的问题。

与其形成对比的是,奉行国家控股、公司化运作、集团化管理的新加坡淡马锡公司,从成立至今,在资产运营及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淡马锡的成功模式受到了更多国家的关注,包括我国在内的众多国家开始学习和研究淡马锡模式。

国资委第一任主任李荣融上任之初,曾赴新加坡考察,表达出对淡马锡模式的浓烈兴趣,并在多个公开场合提出争取尽快成立“第三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协助国资委从事国有经济运营和战略重组。这与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的观点一致,即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基金公司,来代替国资委现有的监管职责。

《决定》与上述观点相呼应,明确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有专家表示,未来参照新加坡淡马锡资产管理公司模式时,还可划拨现有国有企业股权,建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基金。根据不同职能的特性,分别制定各类基金的出资方式、经营目标和考核机制。

阻力犹存尚待变革

虽然业界人士曾多次建言成立第三方国有资本运行公司,《决定》中亦对这一改革方向做出明确,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恐将面临一定的阻力。而且,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也要突破性改革。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掌握的信息,早在2005年,国资委就曾先后授权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和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承担托管职能,集中处置央企的不良资产和辅业资产,作为国资委推进央企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的资源配置平台。

2009年,时任国资委副主任李伟曾透露,国资委正筹划组建一家新的资产管理公司以运作和管理中央企业资产。

但截至目前,上述改革效果并不明显。有知情人士指出,之所以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方面是因为当时资金来源有限,另一方面因企业都不愿意进入这个资产管理公司,都想自己发展,不愿意上面有人管,改革依旧面临一定的阻力。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改革的最终状态,即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应该体现在对国有企业的股份控制上。如果扶持一项产业的发展,就增加股份,如果产能过剩,就撤出股份,这种做法比直接干预企业的效果更好。

“市场做可以自己做的事情,市场做不了、做不好的政府做。”厉以宁曾公开表示。但有国资委内部人士对记者直言,增撤股份的做法在未来的推进过程中还有待商榷,因为实施起来难度很大。在运营过程中,面临股权流动时,受制于国有股有一定控股要求的限制,达到一定的投资比例后是很难抽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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