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这指明了今后价格改革的方向,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
1.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具有高度灵敏性和灵活性的市场调节手段,价格上升时刺激供给、抑制需求,价格下降时刺激需求、抑制供给,这往往比政府直接配置资源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促进市场供求动态平衡,促进资源向更有效率的领域集中。
《决定》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一个新的重大突破,无论在理论上、实践上都有重大意义。将这一重大判断和基本要求落到实处,必须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是空洞的、一般的要求,而是要通过市场价格和市场竞争以及由此引起的市场优胜劣汰等具体途径来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价格是扭曲的,资源配置就会失去正确的导向,资源配置的结构就不合理,资源配置的效率就不高。只有当价格是合理、有效、灵敏的,才会引致资源配置的结构优化和效率提高。多年来,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经济发展所付出的资源环境成本较高,价格扭曲是重要原因之一。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迫切需要进一步理顺重大价格关系,推进资源性产品和其他要素价格改革,疏导多年积累的价格矛盾,更好地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理顺价格关系,使价格能够经常地、动态地反映供求关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最根本的是要有一个由市场起决定作用的价格形成机制。价值规律的作用要通过价格变化来实现。因此,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是理顺并保持合理价格关系、优化资源配置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
在改革和发展实践中,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具有高度灵敏性和灵活性的市场调节手段,价格上升时刺激供给、抑制需求,价格下降时刺激需求、抑制供给,这往往比政府直接配置资源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促进市场供求动态平衡,促进资源向更有效率的领域集中。我国的价格改革持续深化,价格变化更好地反映了市场供求,这反过来又调节市场供求,从而极大地活跃了城乡市场,促进了生产流通,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改善了人民生活,并推动了国际经济交流合作与竞争,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可以说,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要件。
2.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凡是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都要放开价格管制,放手由市场形成价格,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对那些暂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创造条件加快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决定》提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这为今后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明确了前进方向,提出了基本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市场发现价格、形成价格的功能不断增强。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更加尊重价值规律、市场经济规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原则上讲,使市场在价格形成中起决定性作用,应当贯穿于价格形成的全过程、各领域。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凡是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都要放开价格管制,放手由市场形成价格,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对那些暂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创造条件加快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贯彻《决定》精神,政府定价要注重在“减”、“放”、“改”方面下功夫。“减”,就是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的范围和具体品种,包括对自然垄断行业也要加以细分,使政府定价限定在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为减少政府定价创造条件。“放”,就是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对于部分可以由地方政府价格部门制定价格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一步下放给地方政府价格部门,以就近管理,更好地反映当地实际。“改”,就是进一步改进政府定价方法,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3.深化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资源性产品、垄断行业领域价格改革,要坚持市场化方向,提高市场化程度。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要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统筹兼顾国内与国际、中央与地方、产区与销区、农民与消费者等多重因素和利益关系。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必须深化资源性产品、垄断行业及农产品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真正通过更加合理有效灵活的价格杠杆,优化全社会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深化成品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要坚持市场化方向,提高市场化程度,凡是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都要放开由市场决定和调节;暂不具备条件完全放开的,也要积极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其次,大力推动交通运输价格和电信资费改革。在交通运输方面,要坚持铁路运价改革市场化取向,创造条件将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增加运价弹性,建立依据运行速度和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铁路客运价格形成机制。同时,要逐步扩大民航实行市场调节价格范围,进一步提高民航价格的市场化程度。电信资费改革方面,要按照扩大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的要求,规范电信资费行为,对电信增值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加强对电信资费套餐和互联网接入资费行为的监管。
第三,逐步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涉及多方面因素,十分复杂,需要科学论证、慎重决策、稳步实施。要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统筹兼顾国内与国际、中央与地方、产区与销区、农民与消费者等多重因素和利益关系,建立健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以利于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和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