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个资源衰退型城市多在中西部
日前公布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显示,我国有67个城市由于自然资源趋于枯竭、经济发展滞后、民生问题突出、生态环境压力大。据统计,这67个衰退型城市涉及24个地级行政区、22个县级市、5个县、16个市辖区。
记者注意到,这67个衰退型城市大多分布在云南、辽宁、河南、河北、湖南、四川、山西、吉林等中西部地区。而目前中国区域经济格局中,被列为衰退型的这些城市,事实上已经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和难点地区。
那么,67个衰退型城市面临怎样的发展困境?
上述《规划》指出,首先是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问题依然严重,转型发展内生动力不强。目前,尚有近7000万平方米棚户区需要改造,约14万公顷沉陷区需要治理,失业矿工人数达60多万,城市低保人数超过180万。其中,产业发展对资源的依赖性依然较强,采掘业占二次产业的比重超过20%,现代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等处于起步阶段。人才、资金等要素集聚能力弱,创新水平低,进一步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的支撑保障能力严重不足。
其次,资源富集地区新矛盾显现,可持续发展压力较大。部分地区开发强度过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新的地质灾害隐患不断出现。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滞后。资源开发、征地拆迁等引发的利益分配矛盾较多,维稳压力大。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之间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突出。
此外,正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所指出的那样,资源型城市普遍存在资源型产业“一业独大”的问题。这体现在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型产业比重大,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262个资源型城市中,矿产资源开发的增加值约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2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一倍左右。而资源型城市的第三产业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2个百分点。
“一业独大”或“一矿独大”的产业格局,会产生“挤出效应”,致使其他产业难以发展,一旦资源开发接近枯竭,缺乏接续替代产业,这些城市就会出现“矿竭城衰”的现象,导致经济发展停滞、就业难等问题。
可持续发展需建立长效机制
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从根本上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对此,《规划》提出,要建立开发秩序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和分区管理制度,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矿业,调控引导开发时序和强度,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资源开发格局。研究建立资源开发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协调评价制度,开展可持续发展预警与调控,促进资源开发和城市发展相协调。
在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上,必须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科学制定资源性产品成本的财务核算办法,把矿业权取得、资源开采、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安全生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列入资源性产品成本构成,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而对于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则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监督资源开发主体承担资源补偿、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将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内部化。对资源衰竭的城市,国家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建立资源产地储备补偿机制,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规划》强调,尤其不容忽视的是利益分配共享机制:合理调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比例关系,推进资源税改革,完善计征方式,促进资源开发收益向资源型城市倾斜。
此外,要建立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机制。《规划》提出:国家的重大产业项目布局适当向资源型城市倾斜。对符合条件的接续替代产业龙头企业、集群在项目审核、土地利用、贷款融资、技术开发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资源型城市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模式。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与激发市场活力相结合,在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的同时,引导和鼓励各类生产要素向接续替代产业集聚。
分类指导特色发展
由于资源型城市数量众多,资源开发处于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不尽相同。《规划》提出了分类指导、特色发展的原则。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差异,《规划》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种类型,明确各类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
对于成长型城市,重在规范其有序发展。成长型城市资源开发处于上升阶段,资源保障潜力大,经济社会发展后劲足,是我国能源资源的供给和后备基地。《规划》强调应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基地。提高资源开发企业的准入门槛,合理确定资源开发强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将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内部化。提高资源深加工水平,加快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积极谋划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处理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使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同步协调发展。
成熟型城市的跨越发展则需要推动。成熟型城市资源开发处于稳定阶段,资源保障能力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是现阶段我国能源资源安全保障的核心区。应高效开发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型产业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培育一批资源深加工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尽快形成若干支柱型接续替代产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将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内部化,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
《规划》支持衰退型城市转型发展。衰退型城市资源趋于枯竭、经济发展滞后、民生问题突出、生态环境压力大,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难点地区。应着力破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千方百计促进失业矿工再就业,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废弃矿坑、沉陷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
引导再生型城市创新发展。《规划》认为,再生型城市基本摆脱了资源依赖,经济社会开始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是资源型城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先行区。应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深化对外开放和科技创新水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形成一批区域中心城市、生态宜居城市、著名旅游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