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将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要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
充分发挥国有资本预算的引导带动作用,促进国有资本更多地用于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国务院国资委将重点落实好两项任务:一是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
开展股权多元化改革,不需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或可全部退出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重头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针对这一论断,黄淑和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企改革的重头戏。
事实上,国资委此前已经在如何引入民间投资,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改制的方面进行了多年的探索。目前,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经占到总企业户数的52%。2010年,新36条颁布以来,到2012年底,民间投资参与各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交易数量的总数是4473宗,占到交易总数的81%,数量金额总共是1749亿元,占到交易总额的66%。
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来抓主要基于六点考虑。第一,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第二,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第三,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中。第四,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能够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的运行机制。第五,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第六,改革要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究竟什么样的国企国资可以全部退出,什么样的企业又必须保持绝对控股?黄淑和解释说,国资委考虑的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的形式。
二是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绝对控股。
三是涉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相对控股。
四是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参股的形式,或者是可以全部退出。
“优化股权结构的关键还是要搞一企一策。有了方案后我们会及时向社会公布。”黄淑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