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阶梯电价实施之后,阶梯水价政策也终于出炉。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前,我国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
根据指导意见,阶梯设置应不少于三级,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随着阶梯电价已经开始实施、阶梯水价时间表明确、阶梯气价也陆续启动试点,我国水电气等资源性价格产品将迎来阶梯时代。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此前我国的水电气等资源价格一直被低估,但由于与民生息息相关,价格调整一直比较谨慎。采取阶梯价格政策,既考虑到居民使用资源的公益性,又带有节约性的色彩,是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资源定价方式。未来资源价格调整方向应该是,居民实行阶梯政策,工业、商业价格实现市场化。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指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实施之后,象征意义应该是大于实际意义的。“目前,我国的用水价格根本无法实际反映出我国水资源的稀缺程度,资源成本、劳务费用都在上涨,居民阶梯水价实施后虽然能缓解一部分成本压力,但不少城市居民对于阶梯价格本身就不够敏感,在基础水价原本就不高的情况下,就算实施了阶梯水价对于他们的影响也不大。”
对于我国所有城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的障碍,傅涛认为主要就在统计、计量用水数据方面。“居民阶梯水价实现的前提是一家一个计价水表,即‘抄表到户’,但我国现在基本上还没有真正实现100%抄表到户的城市。”而且,傅涛还提出,现在大部分新建的小区,使用的都是预先缴费的IC卡水表,也就是说居民一次可以买一定量的水,这些水用多久可以自己掌握,同一个价格,使用这种水表的小区难以实施阶梯水价的计量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