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1月6日在京表示,2014年价格改革工作将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核心,加强和完善价格调控。同时,将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价格改革。他还指出,民生领域价格改革应遵循“保基本、促公平”的原则,合理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完善居民生活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的阶梯价格制度。
徐绍史在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指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加强和完善价格调控的关键是要把握好价格调控的方向、力度和节奏。
对于如何做好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工作,徐绍史表示,重点要做好“放、建、保”三个方面。“放”即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坚决交给市场;暂时不具备放开条件的,要遵循价值规律,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復效应的价格动态机制。“建”即建立有利于促进节能环保,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差别化政策体系,更好地发挥价格槓桿的作用。“保”则是保基本、促公平。他强调,涉及到民生的价格改革都应遵照此项原则。
他还要求各地价格部门进一步健全价格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价格听证制度,提高政府定价科学性和透明度,大力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够钩的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坚定不移地推进反价格垄断工作,加快完善价格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的价格权益。
理顺价格关系反映供求
徐绍史进一步强调,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要使市场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就必须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起草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卓元对大公报记者表示,以资源性产品为此番价改重点,涉及市场的资源配置问题。理顺价格关系,理顺市场化价格改革,有利于价格信号准确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的稀缺程度,以及环境生态的修復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