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的6个工作机制,包括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意见》同时提出组织实施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等10项扶贫开发重点工作。
有关专家认为,此次《意见》有“三大看点”引人注目。一是贫困县考核不再GDP至上。《意见》明确提出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二是精准扶贫机制“瞄准”最贫困人群。《意见》提出,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三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切实使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简化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