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改革攻坚战已经悄然展开。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根据新政策,101条相邻省份间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旅客票价将放开。今后,民航企业可以自主制定、调整基准票价。这意味着,今后坐飞机有可能买到更便宜的机票。此外,发改委还要求,指导地方放开非保障房物业、住宅小区停车费等9项服务价格。(综合央视、《京华时报》)
去年11月15日,国务院曾召开常务会议,就加快价格改革进行专题部署,要求“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举措。这表明,我国的价格改革已经正式进入破冰期。如今,国家发改委公布首批价格改革内容,明确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正是对价格改革的重要呼应。它意味着,价格改革朝着市场化方向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减少“看得见的手”的管制,充分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已经成为当前价格改革的重要路径。
改革,是为了求发展,是为了更好地促改变、惠民生。拿当前的价格改革来说,表面看是打破价格上的行政垄断、利益垄断,让市场力量主导市场价格。但从根本上来说,它又不仅是着眼于“市场化定价”这一点,而更希望通过这样的改革,撬动社会资本,促进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最终以结构性改革的成效,去推动转方式、服务民生,进一步维护普通民众的根本利益。
比如此次放开部分民航客运价格,就是通过充分释放航空公司的自主权,让航空公司充分利用市场调节价格,提高上座率。这给消费者带去了更多选择权,有利于实现消费权益最大化。再比如物业服务。放开价格后,业主委员会完全可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比质比价,选聘服务质量好、收费标准低的物业服务企业。
对市场与民生来说,放开手脚的确是好事。但放开,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不管不顾。就价格改革而言,它最终能否真切地服务民生,能否避免价格改革沦为涨价改革,改革后的价格秩序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张试纸。这就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另一只手”的作用,“完善监管措施,维护良好价格秩序”。
此次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国家发改委就特别强调,价格改革不会“一放了之”,要坚持放管结合,并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的三项具体措施。价格改革中政府监管责任的明确,意味着在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过程中,漫天要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这类不正当价格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价格波动依然处于可控的状态。这既有利于纾解公众对价改后涨价的焦虑,也能通过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秩序,让市场主体长远得利。
可以预见,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只是价格改革的“先头兵”。今后价格改革将逐渐步入深水区,在价格领域也会陆续出台一些重大措施。在这个过程中,只有让市场的归市场,监管的归监管,既发挥好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又让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充分担当起公共职责,才能形成深入推进改革的合力,为接下来的改革提供发展样本,让广大民众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