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改革不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问题就等于没抓住!这是一项啃硬骨头的改革,是一场攻坚战”。新年伊始,被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称为“一项啃硬骨头的改革”——价格改革攻坚战继续进行。2015年1月4日,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家发改委网站连发8条“价格改革”相关通知。
“价格同时具有公共属性和社会保障属性。”一位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价格改革会分步骤、分阶段推进,优先放开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服务价格,并与社会保障‘托底’同步,再推进到民生领域。”
自2014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下称“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已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包括铁路运输、烟叶在内的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
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经济最为核心的共识。从市场反馈看,部分消费者担心价格改革后部分产品的价格会上涨。尽管专家解疑,价格改革并不意味着涨价,但市场化后,部分商品的价格一定会有所波动。如何管理价格波动的幅度,却又不破坏价格传导机制,将考验政府的管理智慧。
中国价格协会会长王永治认为,以2014年1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为起点,中国展开的对电力、天然气、石油、交通、环保、医药等产品的一系列价改,会是一场自1988年价格闯关以来,中国最大规模的价格改革。
至于民众更为期待的能源领域和医药领域改革,相关专家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越往后难度越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再出发:
三批价改陆续出台
所谓价格改革,就是将此前的计划经济的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向着市场经济的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转换。从1992年到2001年7月,中央管理的定价项目从141种大幅压减至13种,截至去年年底,我国绝大部分商品服务价格已经放开,现在剩下的是一些影响面较宽、后续产业链较长的基础性产品,或与民生相关,或涉及垄断,利益复杂。
新一轮价格改革自去年11月开始,本轮价格改革包括,放开烟叶收购价格;放开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放开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放开7项专业服务价格以及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这是自去年11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推进价格改革以来,放开和下放的首批价格。
“定价权的背后往往捆绑着巨大的利益,让市场定价意味着强势部门手中权力的让渡。对于相关部门,这是‘割肉’的事。惯性思维主导以及对手中权力的贪恋,难免成为价格改革最大障碍。这就需要政府下决心啃下这一硬骨头。”上述发改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放开定价权只是完善市场机制的重要一步,“要狠抓改革举措落实”。
价格改革,牵一发动全身,而价格改革本身,绝不是单打独斗,更需形成政策合力,完善体制机制。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李玲看来,政府定价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现在放开价格后,要有千军万马的力量来维护市场秩序,这对政府监管和执政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认为,这一轮价格改革是对现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所进行的一次全面梳理。毫无保留地把具备竞争放开条件的放开,一些网络型的垄断领域的竞争环节也要放开,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
“这一轮价格改革是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将陆续出台。”许昆林认为,“越往后难度越大,包括推进医药服务价格改革,电力天然气等价格改革。”
交通类:
价改不等同于涨价
本轮价格改革,铁路航空的客货运价格改革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消费者最为关心的是,价格放开以后,相关运输价格会不会上涨?
对于铁路货运价格,据记者了解,此次放开的散货快运价格、铁路包裹运输业务,在铁路运输的总体业务量中占比不到1%,并且这块业务也是市场竞争极为激烈的领域。“目前航空、公路等在快递运输上已经占得先机,铁路只是近几年来才开始大规模涉足快运这一业务,这两年,铁路部门相继推出货运专列、高铁快递等业务。”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胡思继认为,在目前这种白热化的竞争态势下,铁路要想根据发改委这一通知实行提价难度很大,一提价恐怕就会丧失一定的货源,最终得不偿失。
至于航空运输价格,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运输通信处处长程行云以短途航空线路为例说,放开的101条跨省的短途航空线路,基本上都是600公里以下,与公路客运和铁路客运已经形成相当充分的竞争,因此票价应该不会上涨。
事实上,早在2013年民航局就已发布文件,允许31条航线开始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不设定价上下限。算上本次101条短途航线,全国已经有132条航线的机票价格是由航空公司自主定价,但这相对于全国航线的数量还非常有限。根据民航局发布的统计公报,2013年全国共有2876条定期服务航线,其中国内航线2449条。推算下来,采用市场调节价的航线仅仅占到5.3%左右,仍然有大量航线的机票需要按照政府指导价来制定价格。
在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前所长刘树杰看来,价格改革不等同于涨价。由市场决定价格,意味着消费者可选的商品种类更多,能享受更好的服务,生产者对市场的反应也更灵敏。
农产品:
政府仍会监测调控
除了交通领域,烟叶收购价格的放开也颇为引人注意。此举意味着自1979年开始的国家农产品价格改革之路,在历经36年之后,政府定价农产品的方式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通知,自2015年度起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烟草企业可根据种烟成本收益、工业企业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自主确定烟叶收购价格。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卓元认为,“烟草公司严格按照种植合同确定的价格收购农民生产的烟叶,不得压级压价,不得以不公平的低价收购烟叶”的规定让种植烟叶的农民和烟草公司之间有了一个讨价还价的合理环节,并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能够更好地贯彻按质论价,对提高卷烟的质量有好处。
据记者了解,我国农产品价格改革过程漫长,1985年放开了绝大多数农副产品购销价格,1992年放开生猪、猪肉价格,1999年放开棉花收购价格,2004年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
在许昆林看来,放开农产品价格并不是“一放了之”,而是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将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不断加强和完善农产品价格宏观调控体系。例如,政府对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玉米、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政策,对棉花、大豆开展目标价格补贴改革试点,对生猪建立了缓解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
“监管本身也是改革,而且是难度更大的改革。不是政府不再对百姓负责,而是更好地为百姓负责。”在王永治看来,放开政府定价只是第一步,价格放开后,市场规则、技术和质量标准的制定能不能跟上,政府能不能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和执法,社会力量能不能发挥有效监督作用,都是亟待破解的课题。
许昆林告诉记者,国家发改委将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掌握相关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动态。一旦发现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防范价格异动,维护市场秩序。
医药能源:
“放开”成为主题词
经过30多年价格体制改革,当前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决定。截至去年年底,中国已有95%以上的消费品、97%以上的生产资料实现了市场定价。“还未完全放开的一些领域要么与民生密切相关,如水、电、医药等领域,要么涉及垄断,牵涉面广,利益关系复杂。”上述发改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按照国务院要求,价格改革应充分考虑竞争条件和对市场、社会的影响,以逐步有序的方式,做到统筹配套,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目前,社会比较关心能源和医药领域的价格改革。
据记者了解,燃气价格改革已于2013年和2014年两度调整非居民用存量气价格。按照计划,2015年非居民用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将实现并轨,非居民用气价格将逐步放开,居民生活用气也将建立阶梯价格制度。电力价格改革,将在居民阶梯电价实施的基础上,电价改革向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深化。2014年国家发改委决定在深圳市开展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动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国家发改委称,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至于药价改革方面,2014年我国已先行放开700多种医保目录内的低价药价格。为扩大医疗服务供给、缓解“看病难”,2014年4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宣布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国家发改委已就推进药品和医疗服务改革的方案向各省物价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讨论全面放开药品价格并放开大部分医疗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