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北京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新疆代表团决定,以全团名义向大会郑重提交四项重点建议:全面试点改革新疆资源税、支持新疆20余条灾害性河流防洪治理、加快推进实施“疆电外送”及境外送电工程、加快实施吐鲁番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
新疆是我国石油、天然气、煤炭资源储量最丰富的省区,随着新疆矿产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对资源地环境和生态的破环不可避免。而新疆的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矿产资源又多分布在沙漠、戈壁和绿洲边缘地带,资源开发极易引发部分地区的荒漠化,资源地需要投入大量财力物力进行生态治理和恢复。目前,资源开采企业每年因用地、草场破坏和水资源消耗等给予资源地的补偿并不多,与资源地投入的治理资金不对称。也就是说,新疆作为资源地,在资源开采上得到的补偿和造成的损失是不对等的。
因此,新疆代表团建议:对目前新疆的资源税进行全面的改革试点。将煤炭、铁矿石及其他金属、非金属矿产品的资源税征收办法由现在的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建议尽快提高其他矿产品资源税税额征收标准,对现行资源税等级标准适当上调。
新疆全境共有大小河流570余条,每年有30至40个县市受到洪水威胁,较大范围的洪灾5至8年左右发生一次。上世纪90年代以来,新疆洪水灾害范围、频次和灾害程度还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制约经济发展和人民脱贫致富。2009年起,国家水利部、财政部下拨资金用于治理流域范围200至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2010年,新疆叶尔羌河、和田河等10条大河被列入国家重点内陆河防洪工程治理范围,但目前仍有一批流域面积大于3000平方公里的重点灾害性河流防洪治理缺乏资金支持,基本处于空白。如流域面积11367平方公里的博尔塔拉河、流域面积24692平方公里的车尔臣河、流域面积20390平方公里的提孜那甫河等20余条河流。这些河流的防洪规划均已完成了编制、审批工作,但由于地方财力不足和缺乏资金支持渠道,绝大多数仍无法实施,而已建成的河道防洪工程多为简陋的临时性工程,抗灾能力不强,防洪负担仍是影响沿线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因素。
新疆代表团因此建议:国家加大对新疆防洪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尽早把这20余条灾害性河流列入国家基本建设项目。
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中,新疆要加快包括疆电外送的“三基地、一通道”建设,使新疆能源电力参与全国优化配置,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新疆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加快“疆电外送”及境外送电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以电网输电、铁路输煤为支撑的能源运输方式,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缓解东中部地区资源环境压力,加强与周边国家联系合作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有利于让资源开发惠及更多当地群众,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目前,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支持下,新疆准东至华东±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已获“路条”,配套电源项目也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准。但由于工程量巨大,正常建设周期长达3至4年,需加快进度。
为此,新疆代表团建议:国家能源局加快准东至华东±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批复核准工作,并将“疆电外送”第三条、第四条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建设列入国家“十三五”电力规划,并尽快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同时尽快开展新疆-巴基斯坦特高压输电通道工程前期论证工作,推进我国与周边国家能源互联互通,加快能源互利合作。
新疆吐鲁番地区是丝绸之路古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也是“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重要节点,而吐鲁番境内的艾丁湖虽然流域面积不大,但却是中国古代三大创造性工程之一的坎儿井水源地。目前,因受源头补水河流用水量大、流域地下水开采量逐年增大的影响,艾丁湖湖区面积缩小、几近干涸,土壤盐碱化沙化程度加剧,周边生物多样性严重退化,区域周边冰川退缩加速。
新疆代表团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将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工程纳入到国家“十三五”生态治理规划,建立国家级湿地保护区,并尽快立项组织实施;给予“退地减水”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在保护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大幅度减少现有灌溉面积,降低农业用水比例,减少地下水开采量,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增加艾丁湖生态区补给水源;大力支持修建山区控制性水利工程,增强对水资源的调控能力,减少平原戈壁区无效蒸发,提高水的利用效益和效率,使极为有限的水资源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实施跨区域调水工程,从根本上改善区域用水矛盾,并将当地水资源置换用于艾丁湖生态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