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国资委纪委消息:日前,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对国家电网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李汝革,国家电网公司产业发展部主任徐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加公款宴请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2013年10月21日,李汝革、徐鹏在上海调研,于当天中午参加了上海电力公司的宴请,公款支付费用22500元。经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批准,国务院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李汝革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徐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国家电网公司依纪依法给予徐鹏行政处分,责成李汝革、徐鹏退赔相关宴请费用。建议国家电网公司对参加宴请的其他人员依纪给予相应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