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5日上午有消息传来,三一集团在美国的子公司罗尔斯公司宣布,与美国政府正式就罗尔斯收购位于俄勒冈州四个美国风电项目的法律纠纷达成全面和解。
根据和解协议条款,罗尔斯公司可以将四个风电项目转让给自己选定的第三方买家。罗尔斯公司由此撤销了对奥巴马总统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诉讼,美国政府也相应撤销了对罗尔斯公司强制执行总统令的诉讼。
另外,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已认定罗尔斯公司在美国进行的其它风电项目收购交易不涉及国家安全问题,欢迎罗尔斯公司和三一集团就未来更多的在美交易和投资项目向其提出申报。到此为止,被舆论广泛关注的三一集团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一案画上句号。
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表示:达成全面的和解,标志着三一在美国起诉奥巴马总统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取得完美的结局,或者说彻底的胜利。同时,三一集团美国律师团首席律师夏廷康也对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郝俊波认为,这个结果可以看成是双方各让一步。
三一集团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案的源头要从2012年4月份说起。当时,三一重工在美国的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收购完成了位于美国俄勒冈州海军军事基地附近的风电项目,并取得了项目建设的所有审批和许可,为此三一重工先后投入了约1300万美元。
2012年7月25日,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以“涉嫌威胁国家安全”为由,要求相关风电项目立即停工;禁止存放或堆存任何设备,禁止移走相关基础设施;禁止除授权的美国人以外任何人出入。
2012年9月12日,罗尔斯公司对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提起诉讼。2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发总统令,支持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中止了三一的风电项目。2012年10月1日,罗尔斯公司将奥巴马追加为被告。
2013年10月9日,三一重工一审败诉。但是,2014年7月15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的合议庭做出裁定。认为:美国总统奥巴马下达的禁令违反程序正义,三一重工在二审中获得全胜。
又经过了一年多时间,这件事终于在今天有了一个了结。有专家也提醒说,中国企业在境外的经营,很多时候应该在投资合作先期就尽量规避相关风险,做好法律环境的评估,不要等到有争端的时候才去考虑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郝俊波说,三一集团为中国企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
国研中心世界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丁一凡表示,中国企业在国外遭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也可以像三一重工这样借助司法来解决问题。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何茂春则认为,这次和解对于未来的中美经贸关系都会有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