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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力争关闭落后煤矿1000处以上

2016-03-22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国家  能源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日前联合召开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全面禁止新增钢铁产能,通过依法依规退出、引导主动退出等方式切实退出钢铁过剩产能,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

另据国家能源局消息,要推进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6年力争关闭落后煤矿1000处以上,合计产能6000万吨,并推动煤炭行业兼并重组。

三部委:全面禁止新增钢铁产能

化解钢铁过剩产能部署会议指出,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准确把握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推动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研究、部署和推动工作。

要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的原则,统筹处理好“禁住”、“退够”、“升级”三个方面主要任务,全面禁止新增钢铁产能,通过依法依规退出、引导主动退出等方式切实退出钢铁过剩产能,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

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促进钢铁产业脱困发展,实现推动钢铁工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跨越发展的最终目标。

会议强调,当前要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抓紧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有关部门加快建立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地方3月底前务必完成省级领导小组的组建工作。

二是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研究提出产能退出总规模、分企业退出规模及时间表,报国务院备案。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签订责任书,作为考核任务完成情况的依据。

三是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抓紧研究制定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财税、金融、社会保障、国土、环保、质量、安全等8个方面的专项政策措施。

四是针对涉及企业职工转岗、安置、再就业等问题,“一企一策”地研究制定应对预案,坚决确保社会稳定。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将任务年度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和企业要予以问责。

六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能源局:关闭落后煤矿1000处以上

国家能源局当日发布的消息显示,该局近日召开会议部署能源体制改革。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说,破解新常态下能源发展面临的传统能源产能过剩、可再生能源发展瓶颈制约、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必须创新能源体制机制,大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除了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努尔·白克力介绍,要化解煤电过剩产能。严格控制煤电新开工规模,对存在电力冗余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取消一批不具备核准条件的项目,暂缓一批煤电项目核准,缓建一批已核准项目。利用市场机制倒逼,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新核准的发电机组原则上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同时,要着力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他说,要优化控制增量,根据规划有效把握水电、核电发展节奏,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以就近消纳为主。化解消纳存量,优化系统调度运行,鼓励发展抽水蓄能等调峰电源,提高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利用效率。

努尔·白克力还介绍,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降低电力价格;加快建立电力市场,实现直接交易,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严格管控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充分释放降电价、促发展等改革红利。此外,在中央审议出台《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后,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并在部分省市开展油气改革综合试点或专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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