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有色、东北特钢发生地方国企违约之后,传统过剩行业中的央企也面临违约风险。
4月5日,在债券兑付日前一天,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由于受煤炭市场行情疲软影响,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5华昱CP001”兑付存不确定性。
华昱能源属央企,第一大股东为中煤集团,持股比例49.46%,后者为全国第二大煤炭生产企业,受国务院国资委管理。
“15华昱CP001”于2015年4月7日发行,发行总额6亿元,期限一年,票面利率6.3%,到期本息合计约6.38亿元,主承销商为浦发银行。
3月29日,公司曾发布“15华昱CP001”付息兑付公告。而根据最新的风险提示公告,因受煤炭市场行情疲软,煤炭销售价格大幅下降,2015年前三季度,华昱能源经营业绩出现亏损,造成资金链紧张,最终未能筹措足额资金偿付本息。
光大证券固定收益报告指出,国企债违约大部分有着三个必要的前导条件:一是还款时领导与融资时领导非同一人;二是融资时领导为非正常离职;三是发行人所处行业交叉,自身偿债能力十分有限。之前违约的东北特钢、天威、中钢均符合这一规律。
那“15华昱CP001”的违约是否符合上述条件?据公开资料,中煤集团和华昱能源均在一年内进行过人事调整。2015年10月19日,国资委任命李延江担任中煤集团董事长。2015年4月14日,中煤集团对华昱公司部分领导职务进行了调整,任命刘保宽担任中煤华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三季报显示,2015年公司前三季度净亏损约4.2亿元。受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煤炭市场整体供大于求的影响,华昱能源2015年煤炭产量同比增幅达62.34%,销量同比增长为6.28%,售价则同比下跌21.5%。尽管吨煤生产成本同比下降29.34%,但前期投资规模大,项目逐步竣工投产,财务费用上升,导致盈利急剧下滑。
另外,华昱能源还在三季度亏损说明里表示,要保证按期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如今看来,将难以实现。
由于“15华昱CP001”面临兑付风险,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为BBB,评级展望为负面,下调“11金海洋MTN1”“12金海洋MTN2”的债项信用等级为BBB,“15华昱CP001”下调为A-3,并将主体及债项列入可降级观察名单。
华昱能源还于2月与恒丰银行合作进行了结构性融资。根据股权结构变更公告,为改善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恒丰银行出资7.5亿元成立产业基金,成立济南昱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并由该企业对华昱能源进行增资。基金期限为3+3年,期满后可展期3年,也可通过市场化方式寻找其他投资者,或是由其他股东回购。变更后中煤集团出资占比由60%降至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