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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国企改革 塑造发展新动力

2016-04-07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新动力 

文|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 银温泉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任务之一是国企改革。这不仅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塑造发展新动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21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产权制度改革是国企改革的核心。历经多年改革,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一大批国有企业通过上市、职工持股、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在不少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一股独大、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等现象非常突出,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意见》明确要求,要“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抓住了国企改革的关键。同时,《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精准发力,可操作性很强。《意见》提出,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并明确要“研究提出公有制经济之间股权多元化改革方案。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地方国有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意见》还提出,要“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这就为国企改革明确了改革的关键关节,明确了路线图。

打破垄断,推动市场竞争,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国企垄断现象是造成经营效率低下、市场秩序不规范、损害消费者福利的重要原因。《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售电侧改革、交易机构组建及电力市场建设等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并明确了在2016年出台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政策,出台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在电价、天然气价格、医疗服务价格、铁路运价等方面推进价格改革。《意见》还提出,要“研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协调机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所有这些,都将有力地推动竞争,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有助于消除社会资本准入方面的“玻璃门”、“弹簧门”问题,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非公经济迅速发展。

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国有企业特别是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目前仍存在很多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改革就无法顺利推进。《意见》提出:“要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从一些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看,要解决“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暖、物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冗员、大集体等历史遗留问题,仍需要各级政府付出艰苦努力。这是通过改革,推动国企轻装上阵、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一环,有许多工作要做。

建立一支稳定的职业企业家队伍,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市场经营的成败、竞争力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家能力。要搞好国有企业,就必须有一支稳定的企业家队伍。《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保护企业家精神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指导意见,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在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国有企业要“开展落实企业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与市场化选任方式相适应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这将为培养和造就企业家队伍、激发企业家的活力和创造力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推进科研制度改革,是企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意见》提出,要“实施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启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科技人才分类评价试点”。“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激发万众创新热情,推动知识资本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释放知识资本红利,激发创新活力。

《意见》对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在很多方面都提出了有力措施,这既是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是是国企改革成功的重要保障。《意见》提出,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制定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基本流程、标准指引及规范办法”。“全面公布地方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开展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试点”。《意见》还提出,要进一步推动财税制度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试点负面清单制度。

转变发展方式,必须改变政府主导经济发展模式,推动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社会治理要求相匹配的人民满意型现代政府。通过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负面清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行为的法律授权,将有力推动构建责任政府、法制政府。通过优化政府工作流程,提高政府效率,并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对政府履职情况的有效监督。通过财税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必将进一步推动政府行为透明化、阳光化。

改革工作,必须狠抓落实。《意见》明确要求,要明确责任主体,狠抓贯彻落实。要“加强改革督查评估和宣传引导。对已出台实施的重要改革方案,要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意见》还提出,要“采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改革举措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群众感受等进行综合评估。”这些工作安排,将有利于不断提高改革质量,使改革不断见到实效,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改革,增强改革获得感,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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