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董事、总经理廖永远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德州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被告人廖永远利用担任塔里木油田勘探开发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指挥,塔里木油田公司经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廖永远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廖永远简历:
1996年06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新区勘探开发事业部副主任;
1996年11月任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党工委副书记;
1999年02月任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指挥、党工委副书记;
1999年09月任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工委书记;
2001年10月挂职任甘肃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4年01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4年04月兼任川渝地区石油企业协调组组长,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5年11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7年0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7年07月起兼任中国石油集团安全总监;
2008年05月起被聘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3年05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