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在多份支持老工业基地的文件下发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近日发文支持设立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
国家发改委10月9日公布的《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机制、平台支撑体系,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集群。
国务院在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提出,设立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促进产业向高端化、集聚化、智能化升级。
《意见》提出,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工作成果突出的城市,支持设立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先行先试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示范区将获得产业、金融、土地等多方面政策倾斜。投资政策方面,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东北地区新兴产业发展、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等多个专项资金将对示范区予以重点支持。
金融政策方面,《意见》提出支持示范区所在城市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利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项目收益票据等融资工具,进行多种渠道融资,支持创新型产业项目。
此外,国家开发银行还将加大对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在融资总量、授信准入等方面予以倾斜。
《意见》还提出,将依托示范区内已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及省级重点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打造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平台和载体。
2014年以来,东北经济增速快速放缓,成为区域经济中最弱的一环。国家发改委消息称,新一轮东北振兴三年滚动计划正在研究中。
国家发改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司长周建平介绍,围绕三年滚动计划,本轮投资额为1.6万亿元,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约130个重大工程项目。计划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将东北打造成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