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1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资源税全面改革成效已经初步显现。首个征税期里,全国8月份共有62479户纳税人申报缴纳资源税20.65亿元,按改革前政策计算应征资源税费26.19亿元,税费相抵,总体减负5.54亿元,降幅21.14%。
“本次资源税全面改革是对前期尚未从价计征的所有129个税目进行改革。其中实施清费立税和从价计征的税目有124个,仅实施清费立税、继续从量计征的税目有5个,主要是指税源分散、计税价格难以取得的砂石、粘土等。”据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介绍,在河北省通过费改税还实施了征收水资源税试点。
上述129个改革税目,全国8月份共有62479户纳税人申报缴纳资源税20.65亿元,其中,124个从价计征税目收入17.3亿元,占84%;5个从量计征税目收入3.35亿元,占16%。河北省共有7809户取用水户申报缴纳资源税1.22亿元。
从12个重点税目看,首个征期资源税收入为9.62亿元,占129个税目资源税收入的46.58%。其中,铁、金、铝、铅锌、镍、石灰石、磷、氯化钾、硫酸钾、海盐等10个税目资源税费负担下降,降幅从5%到48%不等;铜负担基本持平;石墨因考虑保护战略资源而相应提高税率。
从典型调查的130户重点企业看,资源税全面改革后的平均负担率为4.88%,比改革前资源税费负担率7.16%下降2.28个百分点,降幅为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