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2017年经济工作,并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经济运行中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的矛盾仍然突出,要求明年“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提振实体经济、重点突破国有企业等关键领域的改革。毋庸置疑,会议精神释放的信号显示,化解过剩产能依然是明年经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去产能工作应聚焦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和举措。
1、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契机,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坚持化解过剩产能“疏堵结合”的原则,打通产能国际转移的出口。一方面积极主动参与全球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快钢铁产业链的全球化布局,构筑全球产业发展平台。坚定国际产能合作的决心,不因欧美对我国钢铁产业的阶段性贸易“打压围堵”,而失去“走出去”信心。另一方面,充分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机遇,深度挖掘国际市场需求,加快国际产能合作,引导钢铁煤炭等有效产能的设备装备、工艺技术、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势地区和企业转移,带动国内产能输出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也冲销减缓欧美国家钢铁产业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带来压力。
2、市场化和行政化手段有机结合,去产能分类处置。当前去产能重点对象可以划分为落后产能、非法产能和不安全产能三种,应该分类重点处置。一方面落后产能应按照市场出清原则,优胜劣汰、平衡供需、稳定价格,既要尊循法治思维,也要重视市场和商业逻辑;另一方面,非法产能和不安全产能主要依靠政府行政化手段高压监管、法治化严肃惩治。依法重拳严厉打击“地条钢”,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的小煤矿。同时应该加大惩处力度,明确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坚决铲除违规违纪事件。
3、适时监管重视验收,严惩落后产能复产增产企业。去产能企业复产增产现象可形成严重的负向激励,应适时监管和重视验收。一方面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工具构建“三类产能”的溯源平台,完善落后产能、非法产能和不安全产能的可追溯体系。尤其是在钢铁煤炭行业建立工业产能及利用率调查制度,形成完备的工业产出和产能利用监测体系。另一方面,应重视验收、精准识别,对去产能工作中存在的偷奸耍滑、弄虚作假行为预以严肃处理,对地方政府的惩处从警告、处分和“打板子”上升到停职、撤职和渎职罪严格问责追责,对企业既要抓正面典型树标杆,也要抓负面案例严惩罚;坚决杜绝违规违法和落后产能死灰复燃,确保煤炭钢铁产能“真去”、“真退”。
4、切断“政银企”利益联结,加快僵尸企业破产退出。僵尸企业“僵而不死”源于“政银企”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应该提高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去产能决策部署,秉承新发展理念,重点突破地方政府、企业和银行“三者利益”合谋。以“去肢求生”的气魄,切断僵尸企业的“输血”管道、断水断电、撤销牌照,彻底割裂“僵而不死”生产条件。同时,切实突破僵尸企业债务重组、人员安置和资产处置三个瓶颈,在尊重市场化、尊重法治化和尊重分流职工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去产能企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调解。
5、完善企业退出的金融配套政策,做好企业债务处置。债务处置是去产能企业退出的重大障碍,应该进一步健全企业退出的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建立企业坏账处置通道,完善支持企业退出的资本市场体系,畅通的资产流动机制,深入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银行通过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采取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扶优汰劣,杜绝信贷“一刀切”模式,既不利于债务处置,又易引发社会和经济系统性风险。提高金融机构应对僵尸企业破产的处置能力,推进企业债务有序、平稳处置,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6、细化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广开就业门路。一方面要多措并举、深入细致做好职工安置,坚持“保人不保企”的政策底线,用好中央奖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做好职工转岗培训,搭建创业平台,对确实存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优先利用公益岗托底精准帮扶,防范社会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分享经济在化解就业压力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搭建政府企业平台,创造高效宽松的新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充分释放分享经济企业在拓展就业门路方面的资源优势好和平台优势。
7、加快内贸体制机制创新,提升钢煤流通效率。重视内贸流通体制机制和流通主体在去产能中的作用,加快内贸流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钢铁煤炭现代流通体系,重视内外贸联动机制建设,开创钢铁煤炭流通的新模式、新秩序。深入推进“互联网+钢铁”“互联网+煤炭”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避免因流通问题引发的“煤超疯”和“钢价朝涨夕跌”现象,引起钢铁煤碳局部的供给缺口,进而动摇去产能的决心和信心。应重视提升流通企业组织化程度,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有序发展平台经济,提升流通集约化水平,提高钢煤流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