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去产能仍将是悬在钢铁行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继续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2016年12月16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三去一降一补”是2017年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去产能则位列五大任务之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结束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2016年12月22日听取关于江苏华达钢铁有限公司和河北安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工作的汇报,责令江苏对全省生产和销售“地条钢”、新增钢铁产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彻底整治,责令河北限期拆除安丰公司原有全部老旧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
《人民日报》于2016年12月28日发表评论称,“去产能,事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败,决不许半途而废。”
软抵抗和硬抵抗
国务院2016年2月4日公布《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在近年以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其中2016年完成4500万吨。
《意见》还明确提出彻底退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过剩产能,坚决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或电炉落后产能等原则。
此后,在2016年2~5月,为推进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工作顺利开展,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多个部委从与去产能相关的专项奖补资金、金融、环保、职工安置等方面下发了8个配套文件。
在2016年7月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我国又形成了将“僵尸企业”作为产能退出重点,加快推动“僵尸企业”整体退出;坚决禁止新增钢铁产能,对违规审批备案和未执行等量、减量置换要求的项目严肃处理,该停建的停建、该拆除的拆除、该问责的问责等去产能工作原则。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于2016年11月11日公开表示,截至2016年10月底,我国提前完成2016年4500万吨钢铁去产能目标。近日最新消息显示,2016年钢铁去产能最终或完成7000万吨,超额近50%。
不过,社科院工经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副主任江飞涛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目前,自上而下以行政手段大规模去产能的方式已经面临执行上的困难,因为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去产能问题上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地方政府出于地方经济发展、就业等方面的考虑,会采取“软抵抗”的方式去产能,中央政府监督成本极高但收效很有限,比如当前出现的以无效产能充当去产能指标的现象。
社科院2016年12月26日发布的《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16)》则显示:今年钢铁行业已淘汰和拟淘汰的产能中,无效产能居多;比如炼铁去产能计划落实到企业的具体任务指标中,无效产能为2133万吨、占比54.2%,炼钢去产能具体指标中,无效产能为5267万吨、占比高达72.1%。
同时,各地在2016年也出现了想方设法“硬抵抗”钢铁去产能的案例。比如,在国家环保部2016年11月8日通报的河北6起环保违规典型案例中,就包括河北钢铁的两个案例:一起是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唐钢分公司实施高炉易地改造工程过程中未经审批开工建设1座1580立方米的高炉,另一起是河钢股份邯郸分公司未按环保部批复要求淘汰900立方米的高炉和90立方米的烧结机。
又如“顶风作案”的河北安丰公司以及江苏华达钢铁有限公司。记者获悉,在钢价多轮上涨的背景下,河北安丰公司在没有进行项目备案,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利用等“三同时”手续的情况下,分别于2015年8月、11月擅自开工建设高炉和转炉项目;江苏华达钢铁有限公司则是由于生产销售“地条钢”而成为全国反面教材。
此事的最终结果则是:河北、江苏两省政府向国务院做出深刻检查;给予河北、江苏省政府副省长行政警告、记过处分;责令河北省限期拆除安丰公司原有全部老旧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责令江苏省对全省内生产和销售“地条钢”、新增钢铁产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彻底整治。
去产能的新挑战
目前业界的普遍观点是,2017年钢铁行业去产能将进入实质阶段,也面临诸多挑战。
金银岛分析师刘莹认为,在2016年我国钢铁行业无效产能被挤出以后,钢铁去产能在2017年任务将更加艰巨。
中钢协方面也表示,在2016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的过程中,部分地区存在化解任务平摊和一刀切的现象,在非规范企业中还存在相当规模的落后产能,这部分企业受利益驱动继续生产甚至扩产,对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不利;化解过剩产能,首先要淘汰落后产能,要做到这一点,后期任务将非常艰巨,可以预料2017年将是化解钢铁行业落后产能的攻坚年。
“我的钢铁”网高级研究员任竹青指出,在目前已明确的炼铁淘汰产能当中,“在产”的产能比例还高达39%,也就是说,钢铁去产能可能会进一步推进到直接的“去产量”。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最新发布的“2017钢铁需求预测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钢材实际需求量大约为6.6亿吨、同比下降1.5%。另有预测显示,到2020年,我国钢材消费量将下降至5.95亿吨;而到2025年和2030年,则分别下降至5.52亿吨、4.92亿吨。由此可见,尽管钢价回升,但是我国也确实存在着钢铁去产能甚至“去产量”的需求。
另据中钢协副会长李新创透露,尽管2016年钢价大幅回升,但钢铁行业经济效益仍没有实质性恢复,还有27%的钢铁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行业销售利润率刚超过1%,远远没有达到全国工业平均水平,因此2017年钢铁去产能的力度和决心不能动摇。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16年钢价经历三轮上涨,钢价快速上涨驱动上市钢企业绩大幅改善,按照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A股35家上市钢企当中有29家盈利,占比约为82%。
虽然上市钢企盈利状况得到改善,但截至2016年上半年,A股35家上市公司的钢铁板块平均负债率为67.74%,相对于2015年年底的67.43%,不降反升0.31个百分点。这表明A股上市钢企的财务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好转。
中钢协也反映,钢企资金依然紧张,部分企业受银行系统严控产能过剩行业信贷规模的影响,资金紧张状况有增无减,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并未得到有效缓解,甚至一些企业还遭遇大额抽贷、压贷等现象,企业发债审核也更加严格。
“在行政性手段被大范围使用的同时,破产机制应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中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手段。”江飞涛建议,应明确司法权和行政权在企业破产中的边界,增强法院在企业破产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使企业破产制度回归司法本质,从而避免地方政府对企业破产的直接介入。
最新消息显示,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2017年去产能目标任务,或继续维持高强度的去产能态势。但目前并没有具体任务数据披露。而按照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去除粗钢产能1亿~1.5亿吨、其中2016年去除4500万吨的计划估算,今后4年每年还需去除1375万~2625万吨粗钢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