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钢铁和煤炭行业,企业的市场用工机制,“我认为甚至是倒退的,已经倒退到计划经济时期的状态,如果再错过这次改革的时机,那么企业用人固有的弊端恐怕就很难根除了”,全国政协常委、原劳动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己指出,目前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棘手,也体现出国有企业的改革意识不强,历史问题比较突出。
这番话出自2017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
目前,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需要分流安置180万职工。2016年2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化解过剩产能将造成一部分职工被分流安置。据初步统计,煤炭系统涉及约130万人,钢铁系统约50万人。
会上,张左己介绍了当前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的现状。他指出,目前分流安置任务较重的几个省份,钢铁行业以河北、辽宁为最,煤炭行业以山西、黑龙江为首。而需要分流的职工,仍然大多数存在于国有企业,且年龄偏大,工龄偏长,文化程度偏低,技能比较单一。
张左己指出,职工分流安置的现状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其一,安置工作虽然有所突破,但政策落实尚不到位,地方上只是简单克隆国家政策,普遍缺乏符合本地实际的细化可操作的方案;其二,虽然一些地方能够完成去产能的年度计划,但职工安置工作相对滞后,没有配套同步进行操作;其三,虽然在安置资金上有所安排,但社会保障明显不足。这主要体现在财政奖补资金有限,企业负担不起自己所需要的费用,同时,就业的专项资金也不足,且失业保险受到政策上的制约,也不能提前使用。
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而在化解过剩产能的过程中,职工安置的困难仍不容小觑。
2016年4月,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可以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其中包括支持企业内部分流,促进转岗就业创业,符合条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
但“去产能”带来的职工安置问题仍很棘手。2017年1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16年度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即指出,目前,区域、行业、企业就业情况的分化趋势也在凸显,结构性和摩擦性失业增多,特别是这两年过剩产能加速出清,职工安置的任务非常繁重。
张左己认为,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的问题背后,主要存在以下原因:首先,一些企业在观点和态度上仍然存在问题。有些企业认为本地去产能的必要性不大;有些认为去产能是政府的决定,故而职工的安置主要也应依托政府;有些心存侥幸,“希望能够拖延关闭破产,先熬过这一关再说”。此外,除了钢铁和煤炭行业的企业市场用工机制,甚至是倒退的”,张左己还认为,目前国有企业内职工转岗空间很狭小,特别是煤炭企业更为严重。
张左己建议,应坚持去产能工作的方向,把去产能工作的目标和职工安置工作的任务同步落实;制定困难地区和产业的援助政策,中央要增加财政奖补资金的总量,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要向这些地区和产业倾斜,且失业保险要突破制度障碍,提前发挥作用。“国家的社保基金现在的积累应该是可观的了,应该出手援助”;通过灵活就业,政府购置公益性岗位等安置就业,特别是安置困难群体就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