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乐江在周一的国家钢铁去产能会议上表示,广西、湖南、辽宁等地已存在“地条钢”死灰复燃的现象。
徐乐江称,各地要重点查处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现象,特别是河南、安徽和山东交界处“地条钢”企业生产情况复杂,地方有关部门要做好摸排查处。“河南的‘地条钢’在豫东豫南,山东的在鲁西鲁南。河南、安徽和山东交界处(地条钢企业)犬牙交错。”徐乐江说。
2017年,中国政府明确要求要将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作为钢铁去产能的首要任务。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工信部将彻底取缔“地条钢”的截止日期定在了今年6月30日,也即今年上半年将全面取缔“地条钢”。
“地条钢”一般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用中频炉把废钢铁熔化,再倒入简易铸铁模具内冷却而成,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徐乐江称,没有质量保障的“地条钢”产品如果投入铁路或高层建筑等重点工程祸患无穷。
江苏华达钢铁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和河北鞍钢违规建设的钢铁产能被处理后,中国其他地区迅速了关停大批“地条钢”企业。
徐乐江称,取缔“地条钢”给钢铁行业带来了两个显著效果,一是国内低价产销产品冲击国际市场的现象明显缓解,二是电炉钢高于高炉转炉钢的现象得到改善。
但他同时担忧近期钢价上升可能会造成“地条钢”死灰复燃。
取缔“地条钢”的困难之处在于,地条钢企业换了马甲难以分辨,这些企业假借铸造名义以轧钢厂名义取得生产许可证来逃避,为打击取缔行动造成了一定困难。
此外,徐乐江称,有企业使用精炼设施来生产“地条钢”。他点名道,安徽阜阳的“地条钢”企业使用的轧机设备不差于安阳钢厂以及宝武钢铁。
“地方政府甚至还存在不检查,幻想借各种手段老保留的倾向。”徐乐江说,“地方政府要发展地方经济可以理解,以河南范县某‘地条钢’厂为例,该厂一年缴纳税款数百万元。但是‘地条钢’对于整个行业乃至国家都存在危害,地方政府也要端正态度。”
从目前上报的有关“地条钢”的数据来看,共涉及60余家企业和3000多台中频炉设备。500余家地条钢厂只有30余家在各地方有登记。
徐乐江说,有极个别地区摸排处置工作进展缓慢。“国家要求6月底前取缔地条钢不意味地条钢企业可以生产到六月底。”
徐乐江也表示,各地在防止“地条钢”企业利用各种形式逃避打击,也要保护不锈钢、铸造等行业的合规企业不受影响。
关于“地条钢”,在2002年时,彼时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后于2003年部委改革时与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合并为商务部)曾给出解释:所有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熔化、在生产中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都属于“地条钢”,但一直以来“地条钢”并无认定标准。
日前,中国金属协会、不锈钢协会、铸造协会、特钢协会等行业协会计划联合出台“地条钢”判定标准,中国部级联席会议也会在有关文件中再次明确。
徐乐江建议,各省发改委经信委也可以和大型钢铁企业合作,辨别“地条钢”。徐乐江还称,取缔“地条钢”产能不计入今年钢铁去产能任务,不享受中央奖补资金支持,但依然要求各地要做好职工转移安置工作。
2016年,中国计划钢铁去产能4600万吨,实际完成超过6500万吨。2017年中国钢铁去产能的目标是50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