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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矿业合作须强化技术合作和项目落地

2016-09-19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中国  东盟  技术  项目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新华社信息南宁9月19日电 (记者徐海涛、钟泉盛) 在不久前召开的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与会专家认为,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矿业合作表现出较高热情,矿业的投资、信息共享及加工贸易具有潜力,建议未来各方以信息合作为引领,强化技术合作和项目落地,推动中国-东盟矿业互联互通。

――中国—东盟矿业合作热情不减

“近年来,借助东博会平台,中国与东盟国家在矿业投资、技术推广、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等领域进行了广泛合作。”广西国土资源厅资源规划院院长助理韦栋梁说,在前六届矿业论坛中,共有2000多家企业和机构参会参展,累计洽谈的项目超过1100个,总签约金额超过480多亿人民币。

在今年的中国—东盟矿业论坛上,来自中国、老挝、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内外24个矿业项目得到推介,印度尼西亚千禧空间数字地质研究院合作协议等一系列项目顺利签约,现场签约总金额达6.97亿元。

中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卫星介绍,借助论坛平台,中国国土资源部与东盟国家矿业主管部门开展了常态化互访交流,形成了《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南宁宣言》等重大合作倡议,建立了中国-东盟矿业高官会议、中国-东盟矿业人才交流中心等合作机制,签署了地质和矿产资源领域一系列合作协议。

――深化合作仍存多方压力

专家表示,伴随着中国—东盟矿业合作的不断推进,一些市场压力、投资风险等问题也逐步凸显,对彼此间深化合作造成持续性影响。

矿业形势整体低迷。与会代表指出,受经济复苏乏力、需求不振的影响,全球矿业延续低迷态势,大宗矿产价格低位调整,矿产品贸易和矿业投资下滑明显。不少矿产公司受制于资金压力、运营压力,开始减少交易量,或将不挣钱的矿产项目卖出去,进行资产的重组和整顿。

环保、法律等问题加大投资风险。拥有多年东盟商业运营及法律服务经验的胡贵英介绍,在东盟部分国家,NGO、政府组织、环保机构甚至有些金融机构开始执行一些法律环保的法规,经常有一些金融机构不向矿产项目提供融资。同时,在兼并、重组等活动中,与当地政府重新谈判同样面临较大风险,在某些情况下当地政府部门有权单方变更合同条款,如调整税率,这些都会影响到矿产项目。

信息不对称问题仍旧突出。与会专家介绍,由于信息不对称,部分中国投资方对合作项目以及东盟当地的项目前景、投资环境等了解不够充分,影响到签约项目的后续推进。

――加强信息共享促互利共赢

专家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实施和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启动,中国和东盟矿业合作迎来新的重大机遇,建议中国和东盟各方以信息合作为引领,推动中国-东盟矿业互联互通,实现中国与东盟矿业合作共赢。

共同努力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曹卫星表示,当前广西正在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着力打造链接中国与东盟的“信息丝绸之路”。建议充分发挥信息合作在中国-东盟矿业合作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建设中国-东盟矿业信息合作网络和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动中国与东盟矿业政策、矿业科技、矿业项目、矿业金融等领域信息交流共享和互联互通,为中国和东盟矿业合作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保障。

创新矿业合作模式,强化服务支撑。专家建议,探索和创新有效的合作模式,加强在资源开发、采选、冶炼及深加工方面延长产业链、矿产品贸易等领域方面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同时,继续扩大人才交流,充分发挥中国-东盟矿业合作人才交流培训中心的平台作用,大力推动中国-东盟矿业领域人才培训合作,逐步健全双方合作的制度性服务支撑。

加强技术合作,提高合作实效。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唐善茂等专家建议,通过技术交流,促进矿产企业资源、资金等优势与地勘单位、地质科研院校合作,甄别项目资料的可靠性,提高合作决策的有效性,增强合作的可行性,加快项目落地,做到“既有面子又有里子”,真正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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