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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积极搭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

2016-09-28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中国企业  法律服务 

律师

图为论坛现场广东省律师协会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新华社信息广州9月28日电 (记者毛一竹、周颖) 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大律师公会、澳门律师公会联合举办的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论坛27日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律师协会与香港大律师公会首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省6家律师事务所分别聘请香港1名大律师担任顾问,双方还建立了定期会晤机制、互派学习机制等。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认为,协议的签订开创了广东律师行业与香港大律师合作的新局面,也是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成果。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说:“这次的合作框架协议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粤港两地的法律服务进一步融合。”

2014年,经司法部授权,开启了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广东实行合伙联营的试点。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介绍,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围绕“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等积极探索,在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上取得一定阶段性成效。

据广东省司法厅统计,目前,广东已批准设立9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共有25名香港律师、8名澳门律师派驻到合伙联营所;2家粤港律师事务所开展协议联营;22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粤设立代表机构;96名香港居民、4名澳门居民经批准成为内地执业律师。

谭允芝说:“此次聘请香港大律师作顾问可以增强专业知识交流,发挥香港、广东两地律师在不同领域的专长。另外,派驻广东律师到香港律所短期实习,也可增加广东律师在国际舞台上互动发言的机会。”

论坛上,不少企业代表也表达了期盼法律服务“走出去”的热切愿望。广东省航运集团副总经理丁予君说:“我们是省属国有企业,以往在香港投资运作时,解决法律事务纠纷,主要是靠聘请当地律师。如今在海外的投资越来越多,迫切需要建立境外律师档案库,给我们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

对此,一些律师代表提出,要有律师先“走出去”,才能为企业提供更接地气的法律服务。“现在资本是分分钟往外走,我们再等机会就没了。”广东省律师协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贾红卫说,“建议粤港澳三地的律师协会派出专人,组成工作组。”

欧永良介绍,今后,粤港澳还将建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全球华语律师联盟及争议解决中心等平台,共筑粤港澳法律服务新品牌,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透露,全国律师协会将联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秀律师,制定一本境外投资法律服务指南,帮助中国企业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政策环境。

澳门律师公会秘书长石立炘说:“澳门律师公会是葡语系律师联盟的成员。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是一个良好契机,让世界各地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能够联结起来,相互合作,共同推进发展。”

此外,粤港澳三地还积极开展仲裁合作。据梁震介绍,由广州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共同组建的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可为境内外商事主体提供粤港澳三地仲裁服务,成立至今已受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30多件,争议标的额达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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