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地理范围与建设内涵
中蒙俄经济走廊将以我国太平洋沿岸的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经济圈为起点,充分对接海上丝绸之路和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分别途经中国东北地区、内蒙古、西北地区以及蒙古国和俄罗斯等,抵达波罗的海、大西洋和地中海沿岸。它将贯穿亚欧大陆,两头分别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和发达的欧洲经济圈;重点畅通中国经蒙古、俄罗斯至欧洲的线路。由于俄罗斯和中国幅员辽阔,该走廊应有核心区,在我国境内的核心区应为与俄、蒙交界的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黑龙江等沿边交界省区;在我国境外的核心区应为与我国毗邻的蒙古国和俄罗斯的西伯利亚、远东地区,其余地区将为其辐射拓展圈。
中蒙俄共建经济走廊的主要内涵为:一是共同发展,本着周边是首要的原则,促进周边和谐稳定,睦邻、安邻、富邻,共建亚欧命运、责任和利益共同体;二是推进亚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跨境合作,物畅其流,人畅其通;三是促进亚欧地区贸易便利化,为三国在世界市场上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四是重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提升中蒙俄产业水平互助建立更加健全合理的产业结构,在国际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五是重塑国际金融体系,促进区域投融资便利化。
中蒙俄共建经济走廊的基础与机制保障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具备多年形成的良好政治、经贸合作基础,以及三国发展战略相结合的顶层合作基础,可充分发挥国家级、地方级和沿边地区多层次的作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互相促进,多边与双边合作并行,共同构建区域和次区域合作机制相结合的多机制、多模式、多路径、多领域的合作架构。
(一)政经合作基础良好
中蒙俄三国政治互信达到新高。蒙古和俄罗斯是与中国边境线最长的两个邻国,中国从其各自独立建国以来就与其保持了传统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近年来,不但2009年俄蒙双方从“睦邻传统伙伴关系”提升到“战略伙伴关系”;中俄于2013年将“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升到“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蒙也于2014年将“战略伙伴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14年9月和2015年7月先后举行的中蒙俄三国首脑会晤,明确了三国合作的发展方向,将三国间关系提升至历史最高水平,为三方进一步密切合作打下良好的政治互信基础。
中蒙俄三国经贸合作水平不断提升。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蒙俄三国互为彼此依赖的重要经贸合作伙伴,中国对蒙俄的贸易与投资合作水平持续提高,三国间经贸相互依存度不断提升。中俄双边贸易额从1992年的58.6亿美元上升到2014年最高时的952.8亿美元,正在争取早日达到1000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俄第一大贸易国和第三大投资国。中国一直是蒙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投资国,中蒙贸易规模20多年间增长超过50倍,从1992年的1.27亿美元上升到2014年的73亿美元,争取2020年达到100亿美元,占蒙对外贸易额的一半以上;由于产业结构互补性强,在蒙外企近一半为中国企业。俄一直是蒙最重要的战略性经贸合作伙伴之一,俄是蒙仅次于中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蒙俄贸易额1991年为4.72亿美元,2020年拟达到100亿美元;蒙俄早期建立的蒙俄额尔登特铜矿、蒙俄有色金属、蒙俄乌兰巴托铁路股份公司等合资企业一直是蒙骨干企业;蒙俄新成立的铁路、东方铀矿合资企业等为俄未来参与蒙矿产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了条件;蒙石油产品几乎都从俄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