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把低碳发展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4月27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江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其中提出,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湿地公园,扩大湿地生态补偿范围,到202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达到91.01万公顷。另外,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方案》明确,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5%,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省将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510万吨标准煤以内;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1%。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0年控制在10040万吨左右。大力推进天然气、电力替代交通燃油,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和分布式能源。
11个设区市“十三五”期间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
南昌市、赣州市、吉安市分别下降21%
萍乡市、新余市分别下降20.5%
景德镇市下降20%
宜春市、上饶市分别下降19.5%
抚州市下降18.5%
九江市、鹰潭市分别下降18%
鼓励南昌市、景德镇市、赣州市、抚州市、吉安市、共青城市以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优化低碳城市布局,力争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依托鄱阳湖、庐山西海等生态湖泊、国家森林公园等旅游资源,打造低碳旅游景区试点示范,促进低碳旅游发展。实施森林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
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活立木蓄积量达到5.5亿立方米。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湿地公园,扩大湿地生态补偿范围,加快实施江西鄱阳湖水资源保护适应试点示范工程,到202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达到91.01万公顷。开展城市增绿工程,推动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加强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形成鄱阳湖生态城市群、沪昆和京九两大城镇发展带、南昌大都市区、九江都市区和赣州都市区为主体的生态宜居城镇化格局。在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建筑节能,倡导生活用能向低碳清洁转变,建设绿色低碳村镇和低碳农村社区。
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发展铁路、水运等低碳运输方式,推动航空、公路运输低碳发展。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工具,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5%,其他城市不低于20%。
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低碳发展纳入扶贫任务体系
根据《方案》,我省支持贫困地区低碳发展,将低碳发展纳入扶贫开发目标任务体系,制定支持贫困地区低碳发展的差别化扶持政策和评价指标体系。
深入开展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加快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鼓励贫困地区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重点围绕“一湖五河三屏”生态资源开发林业碳汇、沼气利用、生物质发电等农林类项目,支持和引导项目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
逐步建立温室气体监测网
我省明确,逐步在各设区市建立温室气体监测网。建立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定期编制省、市温室气体清单。
建立江西省应对气候变化综合信息发布交流平台,推动各设区市公开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率先公开重点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逐步建立省、市、县多级数据披露制度。另外,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国际研讨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