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西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方案指出,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开发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深度开发水电,有序推进核电。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在工业与农业生产、港口码头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散烧煤和燃油消费。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65%以下。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新增耗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加快推进工业聚集区集中供热、“煤改电”工程建设,切实落实气源,有序实施“煤改气”项目。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电能替代等形式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推进全省燃煤电厂(包括共用电厂和自备电厂)升级改造,到2018年,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暂不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不具备超低排放改造条件的机组要实施达标排放治理,依法依规实施淘汰关停。
推行节能低碳、环保电力调度,对接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推广电能服务,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引导电网企业支持和配合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鼓励电力用户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扩大峰谷电价、分时电价、可中断电价实施范围。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增强电网调峰和需求侧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