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是当今社会面临最为严峻的挑战之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已成全球共识和大势所趋。多年来,中国始终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主动承担与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积极参与和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
刚刚闭幕的第23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波恩会议上,中国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动会议达成名为“斐济实施动力”的一系列积极成果,进一步提振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信心,为尽快达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及推动落实迈出重要一步。今后,中国也将继续发挥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引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与2005年相比,中国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同时,实现非化石能源占比持续较快上升,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及核电在建规模均居世界第一,煤炭消费总量连续几年下降,碳排放强度大幅降低,扭转了多年来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2005-2015年,以年均5.1%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9.5%的增长,减少约41亿吨二氧化碳排放,经济增长和碳排放脱钩的趋势初步显现,实现了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的多赢。2016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3%,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5%和6.6%,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今年前三季度,我国碳强度进一步下降4%左右,并有望超额完成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任务,为2030年左右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应对气候变化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出重要战略部署,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顺应全球低碳转型大势,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更好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对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作用,对治理环境污染的协同作用。
一是提出并分阶段落实到本世纪中叶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确保完成“十三五”碳强度下降目标,力争超额完成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两阶段战略安排为指导,研究制定“落实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行动方案”,确保实现2030年左右达峰等目标。研究提出2035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行动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为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研究制定2050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战略目标和实施路径,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低碳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大力推动节能、提高能效,加快推进先进节能低碳技术应用推广,着力推进交通、建筑、高耗能产业等重点领域的低碳发展。
三是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低碳发展路径。进一步深化低碳省市、园区、社区、城镇及气候适应型城市等多种类型试点示范工作,提高试点质量,加强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推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重,探索低碳与其他领域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
四是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坚持把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按计划如期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按照“市场导向、政府服务、协同推进、广泛参与、统一标准、公平公开”原则,分阶段稳步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在确保碳市场平稳有效运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碳交易系统,切实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方面的作用。
五是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制度和政策设计。继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完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继续加快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节能低碳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创新气候投融资机制,形成推动节能低碳产业技术发展的政策合力。
六是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立完善国家、地方、企业多个层面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持续深化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培育专业人才队伍和支撑机构。提升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向国际社会讲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