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实现降低单位GDP能耗20%的目标主要依靠的是行政和财政手段。从实际运行效果来看,成效显著但减排量仍然不足。其根本原因是没有充分动员社会资源,尤其是私人资本和金融资源在节能项目上的投入较少。初步计算,我国可能需要动用上万亿元的资金,才能够达到降低单位GDP碳排放强度40%~45%的目标。综合利用行政手段和市场化手段,形成长效的碳减排激励机制,鼓励全民参与碳减排(而不是只有接受行政命令或者财政补助的企业)才是我国在碳排放压力越来越大的条件下,继续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
国际减排压力越来越大降低碳排放任重道远
碳排放限额,又称为碳配额。有了碳排放约束,碳排放配额才具有价值,就能够形成碳交易。碳排放限额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发达国家比较通行绝对减排额,例如到2020年欧盟国家要将碳排放额降低到1990年的80%的水平。另一种是相对排放额,我国和印度采用了相对GDP的碳排放强度作为减少碳排放目标。这两种减少碳排放的方式之间能够通过一些计算方法相互转换。
我们设定实际GDP(剔除通货膨胀因素)的增速为8%,将我国降低单位GDP碳排放强度40%~45%的减排目标折算为每年的碳排放量,并与“照常运转”(不减少碳排放)的碳排放量对比,结果表明我国2010~2020年每年大约需要形成2.5亿~7.9亿吨的减排能力。
初步计算表明,降低单位GDP排放强度40%~45%的条件下,2020年我国的碳排放总量约为105亿~114亿吨。比“照常运转”的情况,到2020年我国需要累计减少排放40亿~50亿吨二氧化碳。
实际上,我国“十一五”期间设定的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要比降低单位GDP排放强度40%~45%目标更为严厉。如果按照每个5年计划降低单位GDP能耗20%计算,我国到2020年的年排放量约90亿吨,比“照常运转”可以减少64亿吨二氧化碳排放,比降低单位GDP排放强度40%~45%目标多减排14亿~24亿吨二氧化碳。
即使如此,我国面临的减排国际压力仍会变得越来越大。发达国家承诺到2020年降低碳排放量至1990年水平的80%。到2020年,如果全球碳排放量降低至1990年207亿吨的水平,我国的碳排放量在全球总排放量中所占比例不小。
建立碳交易市场有利于发现减排真实成本
“十一五”期间,我国利用财政投入建设了十大重点节能和环保工程,总计1285亿元,形成节能能力2.6亿吨标准煤,约合6.8亿吨二氧化碳。如果其中一半投入节能工程,降低碳排放成本大约合94元/吨。这与我国现在出售CDM的价格相当。如果我国降低碳排放的成本是100元~200元/吨(考虑减排越来越难),累计需要投入4000亿元~1万亿元。仅仅依靠行政手段降低碳排放量,需要财政持续投入大量资金。更进一步的问题在于资金的效率比较低,而且不能调动企业和居民减排的主动性,最终导致减排量不足。
发达国家主要依靠市场化手段鼓励企业减排,动员私人资本和金融资源向低碳方向调配。减排市场化大大降低国家的财政负担,增强了企业和居民减排的主动性。其主要方式是国家将碳排放限额分配给一部分企业(不是全部企业,多是排放量较大、容易计量排放的企业),建立碳交易市场,由企业根据碳配额的价格,在自主减排和购买碳配额之间进行选择。
当政府给予企业的碳排放配额不足的时候,企业有两种方式解决问题:一是采用更先进的低排放设备和技术,从而减少碳排放;二是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购买碳排放配额。市场上的碳排放配额来自于配额富裕的企业,以及无排放限制的企业可核定的减排量。在碳价格信号指导下,投入减排项目的私人资本的效率会得到保证。
建立碳交易市场,形成碳交易,还可以较为容易地发现减排的真实成本。这样,计算用于减排的国家财政投入量也就有了一个参照标准,行政手段的效率也就有了保证。
尽早建立碳交易市场避免投资高碳路径问题
在我国建立碳交易市场,有很多有利的条件:
一是我国的清洁发展机制,俗称CDM已经开展多年,对于碳排放权的国际标准有人才和知识储备,可以完成对碳排放量的国际认证,这是碳交易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是我国已经有多家地方性的排放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平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三是我国企业对减排有需求,目前我国企业有大约2/3的CDM项目申请没有得到联合国的认证,这一部分资源可以在国内碳市场进行交易。
建立碳市场,早做要比晚做好。尽早建立碳交易市场,可以避免投资的高碳路径固定问题。我国消费仍然不足,GDP仍主要靠投资拉动。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形成持续的碳排放。因此在投资初期就必须要考虑到低碳排放的问题,否则就会被固定在相对高碳的路径上。如果早一些向企业下达碳排放限额,建立了碳市场和碳价格信号,企业在投资决策的时候就会考虑减排收益和超排处罚的问题。
设计碳排放市场化路径助力减排目标顺利实现
建立碳限额和碳市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如何建立碳限额?
根据我们的计算,2010~2020年,按实现二氧化碳减排45%的目标计算,每年大约需要直接减排2.5亿~8亿吨二氧化碳。国际经验表明,建立碳限额和碳市场初期必须要有一个比较宽松的限额,以兼顾对GDP的影响。初期可以免费分配排放限额,减排能力的形成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然后逐年缩小免费分配的份额,提高拍卖的份额。在这一过程中,越来越紧的配额将提高碳排放权价格,使得对于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的投资变得更为有利可图。这样就可以减轻财政的压力,逐步将减排的任务完全交给市场来完成。我们认为从免费排放到逐步扩大碳排放权拍卖的份额,将使企业获得适应的时间,形成减排的心理预期,这样的市场设计更加有助于实现全国的减排目标。
二、哪些企业来承担碳减排限额?
从核定减排量的角度来说,能耗和排放较高的企业和行业要承担全部减排指标,但降低碳排放的工作是全部企业和居民都可以参与的。因此企业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承担减排任务的企业;二是不承担减排任务的企业。后一类企业通过自我努力减排并经过核定,就可以在市场上出售碳排放权。这样的制度设计实际上是全民减排的概念。
三、减排对经济有哪些影响?
减排对经济的影响,国际上有许多预测,其中一个是减排15%(绝对值)大约会提高美国居民的生活成本约3%。我国实施增量减排,比较绝对减排,对GDP和居民收入的影响会比较低。另外,如果形成碳市场,节能和减少碳排放将变成一个巨大的产业链条,技术和资金的投入将带来就业增长,减排造成GDP的损失会从一个新兴产业的发展得到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