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在北京启动国家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成为我国首批试点地区。这项工作的启动,是我国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履行国际承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全球气候变化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也是各国抢占国际道义制高点、增强自身经济、科技竞争优势的重要领域。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构建低碳和绿色的生产体系、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对促进本国乃至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自从工业革命以来,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在过去两百多年来大量消耗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导致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面临气温不断升高,极端气候频繁发生,海平面持续上升,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严峻挑战。发展低碳经济,逐步减少对煤炭等化石燃料的依赖,开发利用绿色能源,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已经成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
从中华民族和全人类的长远利益出发,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确定了我国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有关部门将把这些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开展低碳试点工作,是落实中央部署而进行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实现中央确定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树立积极负责的大国形象。
同已经完成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能源资源禀赋有着明显的不同。我国的石油、天然气人均探明储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7%,即使是储量相对丰富的煤炭,也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63%。因此,大力开发核能、太阳能、风能等绿色能源和低碳能源,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已经成为我国产业调整的重要内容。
另外,作为一个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我国面临着发展经济,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提高13亿人民生活水平的艰巨任务,每年消耗大量的能源资源,排放大量的温室气体。尽管近年来我国在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调整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由于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以及快速城镇化等原因,我国遏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因此,在没有现成模式可以照搬的情况下,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低碳和绿色的生产体系、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是我国当前面临的紧迫而又重大的任务。
上述5省8市开展低碳试点必将有助于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探索到既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又应对气候变化、降低碳强度的成功做法,积累在不同地区推动低碳绿色发展的有益经验。
这些试点地区有着不同的特点,有的位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有的属于中部和西部地区;有的属于大城市,有的只是地区一级城市。除了地域差异外,自然资源、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也不一样。因此,发展改革委鼓励这些地区在认真学习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借助国内顶级科学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的帮助,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低碳经济的道路。
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开展低碳试点应发挥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环保、新能源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低碳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探索有效的政府引导和经济激励政策,研究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落实;密切跟踪低碳领域技术进步最新进展,积极推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或与国外的联合研发。
同时,各地还应大力宣传低碳经济和低碳生活方式,使节能减排、保护人类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家庭、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