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十二五规划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之中。据新华社消息,本月15日至18日召开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文件稿。
中国政府提出,到2020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 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
实现这一目标,还有10年时间,国家将如何分解这一指标?实现路径又在哪里?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中心主任徐华清近日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专访,指出重点通过节能降耗以及发展非化石能源来支撑我们实现45%的目标。
南都记者 龙金光 实习生 韩艳梅
三步走,第一步就有不确定性
南都:我国政府在十一五规划中把五年中降低单位G D P能耗20%定为一项最重要的硬指标,这个指标能完成吗?
徐华清:从目前来看还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从十一五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来看,十一五前四年GDP单位能耗下降11.6%,这是经过很大努力才达到的。
从目前的国情和发展阶段来看,中国温室气体排放还在明显增长,目前我们很难做到把自己的温室气体排放和自己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脱钩。
我想强调几个数据:目前中国的人均GDP只有3700多美元,还有1.5亿人口生活在每天1美元以下。另外,我们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在短时间内很难发生根本改变,每年新增的能源消费主要还是煤炭,同样的煤炭消费与其他可再生能源比单位碳排放比较高。
南都:我国政府明确提出2020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现在距离这个目标实现期只有十年了,如何来分解这个指标呢?
徐华清:我们的目标是45%作为分解基础。2005-2020年这15年,十一五20%,十二五28%,十三五15%,这样3个五年计划可以实现45%的分解。
85%靠节能,碳汇林贡献不大
南都:具体的实现路径有哪些呢?
徐华清:第一是通过节能降耗实现低碳能源消耗的模式。整个45%里面节能的贡献要达到85%以上,也就是85%依赖于节能,到了2020年节能降耗要实现40%以上。
第二条路径是发展非化石能源。支撑我们实现45%的目标,另外还有非化石能源一次消耗到2020年能达到15%的单独目标。如果未来20年中国年均G D P增长速度8%左右,到2020年一次能源需求量要45亿吨以上,这意味着可再生能源总量要在7亿吨左右。我们分解一下,水电相应装机规模要达到3.8亿千瓦,其中5千万千瓦是抽水蓄能,抽水蓄能发电小时有限,核电7千万千瓦以上,相应的对其他风电,太阳能发电的可再生能源总量接近2.2亿吨左右,包括风电1.5亿千瓦,太阳能2千万千瓦,生物发电3千万千瓦,还有其他的非生物质能利用等,这样才能勉强达到非化石能源15%的比重,这对45%的贡献大概在15%左右。
我们还要实现4千万公顷森林碳汇、13亿立方米这样的目标,但对整个45%的目标并没有真正的贡献。总之从能源角度看,节能85%,非化石能源15%。同时倡导低碳消费,发展低碳技术,开展低碳试点,改变消费模式、生活方式,支持低碳技术研发等方面。
发展非化石能源面临很大挑战
南都:实现这个目标的难度大吗?
徐华清:还是有很大难度。首当其冲的困难是如何有效降低单位G D P能源消耗强度,实现45%的单位G D P二氧化碳排放目标单位G D P能源消耗要下降40%左右。从十二五期间来看,要努力实现单位G DP能源消耗降低18%,这个目标与十一五是很接近的,从十一五的实现情况来看,可以预见实现18%的目标还是需要我们付出艰苦的努力和强效的措施,包括长效的市场机制和手段。
其次,发展非化石能源对中国来说是更大的挑战。我们提出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5%,这是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占15%,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有可能比预期要高一些,因此相应对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发展非化石能源关键是发展水电和加快核电建设,目前来看,水电、核电的发展环境是很好的。但是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水电装机能量从目前的1.9亿千瓦提高一倍达到3.8亿千瓦,核电从目前投运的1千万千瓦到7千万千瓦以上,对我们是很大的挑战。
最后是如何增加森林碳汇。中国的目标也很明确,在2005年的基础上到2020年森林面积要增加4千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同样实现这样的目标存在巨大挑战和不确定性。
此外,从目前来看,高效的低碳技术储备不充足;以及实现这一目标的投资需求很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巨大努力。同时还存在如何处理节能降耗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矛盾;发展水电中如何保护生态环境,库区移民问题;发展核电中核电的选址和核电安全问题;增加森林面积与保护耕地,我们有18亿亩耕地的红线,提高林区居民生活等等问题。
建议开展碳交易、碳税试点
南都:面对潜在的这些困难和挑战,你对此有哪些政策建议去排除困难呢?
徐华清:政策措施来讲,我呼吁中国政府、企业和民众要统一思想,要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当成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战略任务,纳入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里面。第二个很重要的是应对气候变化要纳入法制化轨道,只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的各项行动才有基础。
我们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已有的政策措施,另外要制定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政策措施,比如建立二氧化碳排放考核制度,应对气候变化财政预算专项,专门制定促进低碳发展的激励政策,包括开展促进特定区域的碳排放交易的政策等。
南都:节能减排领域面临着资金贫乏的困境,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你有哪些建议呢?
徐华清:需要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财政专项,现在气候变化的投资都在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里,我们没有应对气候变化的财政专项预算。这样的财政专项预算,对带动地方民间资本,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相当重要,中央有了专项财政,是一种政策导向。
也需要建立促进低碳发展的激励政策,节能有奖励政策,节能技术改造有补贴政策,同样对低碳工程,低碳技术,低碳活动也要有激励政策,让碳有价值、有价格。还有在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的排放交易。我个人倾向开展低碳省区低碳城市里选择开展碳交易试点。另外还有碳税。
南都:我们尚没有量化的总量控制目标,开展碳交易试点条件是否已成熟?
徐华清:的确,我们不具备碳交易的条件和环境,没有量化的总量控制目标,目前我们也做不到总量控制。自愿减排,供求关系决定市场发展,大家都愿意卖出,那谁是需求方呢?没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需求也是道义上的承担社会责任,形象工程而已。
我建议在一些低碳试点城市省区,把开展碳排放交易变成试点重要的政策。目前广东有这个想法,对珠三角等城市实现总量控制,大概在十三五期间吧。比如,行业上,珠三角城市特定的高耗能行业实行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