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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NGO在行动

2010-10-13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气候变化 

  中国本土公民社会组织在公众宣传、政策倡导、社区工作等方面具备优势,并在这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他们走向基层普及气候变化知识,提升公众对气候变化议题的认识和了解,提升公众节能减排意识。

  中国本土公民社会组织也将不同的企业纳入进来,通过推广能效标识,促进企业提高冰箱、空调等电子产品能效,缩小企业自身碳足迹,更将低能耗产品普及到大众家庭。

  这些面对13亿中国民众和新兴中国企业的工作正在被中国中央政府采纳,形成全国性政策。同时,本土和国际的公民社会组织更通过调查研究和政策倡导,能直接推动中国政府出台更为实质性的气候与能源政策。

  案例一

  城市家庭节能减排

  2009年,自然之友“低碳家庭”项目正式启动,并于2010年在北京的200多个家庭开展了试点工作,在居民用电摸底调查和用电项目检测的基础上,为这些家庭量身定做经济的节电方式。项目组将这一套可测量、可量化并容易获得公众支持的节能行为整理成家庭用电能源优化方案,向更多城市居民推广。

  案例二

  “无车日”倡议以及低碳出行系列活动

  2005年,北京地球村、自然之友、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等环保民间组织发起了首次“无车日”倡议活动,得到了很多公众的积极响应。此后,环保民间组织开展了很多丰富多样的活动,推动民众选择低碳、绿色的出行方式。

  2010年,自然之友正式启动了“低碳出行项目”,对北京市内尤其是地铁沿线的自行车停放、租赁系统进行了调研,发布了一张“北京骑行地图”,方便骑自行车出行者参考和使用。

  2007年,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和美国环保协会发起了“绿色出行”项目,全国多家环保民间组织加入了“绿色出行网络”,在各自所在地区推动低碳交通方式的发展。

  案例三

  26℃空调节能行动和节能20%公民行动

  2004年,北京地球村、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自然之友、环境与发展研究所、绿家园等6家机构联合发出倡议,建议在夏季用电高峰期将空调温度调至不低于26℃,以节约能源,并缓解燃煤发电引起的气候变化、空气污染等问题,得到了40多家民间环保组织的支持和相应。

  这一活动一直持续到2007年。同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规定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在2007年7月,世界自然基金会、能源基金会、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等组织依托“26℃空调节能行动”形成的NGO合作网络,发起了“节能20%公民行动”。参与这一活动的40多家机构遍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内蒙古等17个省、市、自治区。

  通过共享活动创意、网络及成果,“节能20%公民行动”扩大了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全国各地的影响。

  案例四

  节能建筑推广

  1998年,安泽国际救援协会将生态节能草砖房技术引进到中国东北、内蒙古自治区和西北的青海省。这种技术利用稻草、秸秆压制成草砖,然后将其填充到房屋框架结构之中,利用草砖良好的隔热性达到保持室温恒定的功效。这项技术能够让当地居民冬季采暖期的煤炭用量降低50%~68%,而在夏季能够保持室内的干燥和凉爽。节能、环保是草砖房项目得以在经济和环境层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生态节能草砖房项目获得了2005年的世界人居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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