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在国家主席胡锦涛与法国总统萨科齐共同见证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与法国生态、能源、可持续发展和海洋部部长让•路易•博洛在巴黎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法兰西共和国生态、能源、可持续发展和海洋部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协议”(下称“协议”),正式启动中法应对气候变化双边磋商机制。
“协议”规定,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法国生态、能源、可持续发展和海洋部分别受各自政府指定,共同主持双边磋商机制,协调国内相关部门就两国国内政策措施和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事宜进行沟通,确定在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气候变化领域能力建设、以及市场机制等相关领域开展的双边合作项目与活动等事宜。